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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直招士官体检要求,高考直招士官体检

tamoadmin 2024-06-01 人已围观

简介1.直招士官用不用体检可以近视吗?急等2.直招士官体检要求有哪些?3.本科直招士官多长时间可以进行二期体检定向士官政审和体检是6月30日前。定向培养军士是指参加高考并填报相应高校“定向培养军士”专业,合格录取后即可成为定向培养军士。定向培养军士(以前俗称的定向士官),是指依托普通高等学校招录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为军队培养储备军士。招收定向培养军士,是依托国民教育资源选拔培养军士人才的重要途径,

1.直招士官用不用体检可以近视吗?急等

2.直招士官体检要求有哪些?

3.本科直招士官多长时间可以进行二期体检

高考直招士官体检要求,高考直招士官体检

定向士官政审和体检是6月30日前。

定向培养军士是指参加高考并填报相应高校“定向培养军士”专业,合格录取后即可成为定向培养军士。定向培养军士(以前俗称的定向士官),是指依托普通高等学校招录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为军队培养储备军士。

招收定向培养军士,是依托国民教育资源选拔培养军士人才的重要途径,是促进军士队伍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定向培养军士学制3年,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前2、5学年的全部课程由高校负责,招收部队根据需要对接指导教学;后0、5学年为入伍实习期,由部队负责,实习完成后由高校办理毕业手续。

定向士官的报考条件和要求

1、年龄要求:男女均需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2、文化程度要求:参照招生计划不同,要求报考者拥有相应学历背景,一般需要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或高级技工学校以上毕业,也有可能要求本科学历及以上。

3、心理素质要求:身体条件符合国家规细系统标准,且没有渐进性疾病、传染性疾病以及重大手术后复原不良的情况;具有较好的心理素质、团结协作精神和遵章守纪意识。

直招士官用不用体检可以近视吗?急等

基本条件:

(1)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止当年8月31日)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届,往届均可),未婚;

(2)政治和身体条件符合义务兵征集标准;以理科为主,以男生为主。

(3)志愿从事国防事业,毕业后愿意到部队工作,能服从军队分配,高考成绩300分以上。

身体检查:

士官生体检标准要求

定向培养士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简单罗列几个大家日常关注的体检指标:

(1)男性身高160cm以上为合格;

(2)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为合格;

(3)右眼裸眼视力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

(4)肘关节过伸超过15度,肘关节外翻超过20度,或者虽未超过前述规定但存在功能障碍为不合格;

(5)手指、足趾残缺或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影响长途行走的鸡眼、胼胝、重度皲裂症为不合格;

(6)颈部文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文身,男性文眉、文眼线、文唇为不合格;

(7)胸、腹腔手术史,疝,脱肛,肛瘘,肛旁脓肿,重度陈旧性肛裂,环状痔,混合痔为不合格;

(8)中、重度腋臭,不合格等。

定向培养直招士官生学业优势:

直招士官体检要求有哪些?

直招士官需要体检,视力符合规定的条件,如果条件不符合,则无法通过。

根据《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第三十五条右眼裸眼视力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

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条件兵外合格。条件兵视力合格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

扩展资料:

2020年,全国直招士官涉及计算机、道路运输、自动化、通信、机电设备、机械设计制造、医学技术、语言等270余个军民通用专业。因全国各地报名潜力不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计划和专业略有不同。

招收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往届毕业生,优先招收应届毕业生,男性,未婚,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95年9月1日以后出生),所学专业符合2020年省级直招士官专业范围。

中国征兵网——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本科直招士官多长时间可以进行二期体检

同当兵的条件都是一样的,公民应征入伍要符合国防部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年龄:男性直招士官年龄:不超过24周岁,8月1日后出生。

女性直招士官年龄:不超过23周岁,8月1日后出生。

国防部关于颁发《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的通知

(2003年9月1日〔2003〕1号)

外  科

第一条 身高、体重标准

(一)身高

男性162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

特勤人员:坦克乘员162~178cm,潜水员168~185cm,潜艇及水面舰艇人员162~182cm,空降兵168cm以上,空军航空兵第34师专机服务队女服务员164~172cm,中央警卫团条件兵165cm以上,特种部队条件兵168cm以上,北京卫戍仪仗队队员175cm以上。

(二)体重

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0%。

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标准体重=(身高-110)kg

第二条 颅脑外伤,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三条 颈强直,明显斜颈,Ⅲ度以上单纯性甲状腺肿,结核性淋巴结炎,不合格。

单纯性甲状腺肿,潜水员、潜艇人员不合格。

第四条 骨、关节、滑囊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骨、关节畸形,习惯性脱臼,脊柱慢性疾病,有颈、胸、腰椎骨折史,影响肢体功能的腱鞘疾病,不合格。有下肢骨折史,空降兵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轻度胸廓畸形(潜水员、潜艇人员除外)。

(二)四肢单纯性骨折,治愈1年后,复位良好,无功能障碍及后遗症。

(三)大骨节病仅指(趾)关节稍粗大,无自觉症状,无功能障碍,陆勤人员合格。

第五条 两下肢不等长超过2cm,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7cm(空降兵超过4cm),或虽在上述规定范围内但步态异常,不合格。

肘关节过伸不超过15度,无功能障碍,陆勤人员合格。

第六条 手指残缺,影响功能的足趾残缺或指(趾)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影响长途行走的鸡眼、胼胝、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第七条 恶性肿瘤,影响面容或功能的各部位良性肿瘤、囊肿、瘢痕、瘢痕体质,不合格。

第八条 着短装身体裸露部位刺有“点、字、图案”,直径超过2cm(其他部位直径超过3cm)或虽经手术处理仍留有明显文身瘢痕,影响军容,不合格。

少数民族地区纯属民族风俗习惯的文身,着短装不明显影响军容,合格。

第九条 脉管炎,动脉瘤,中、重度下肢静脉曲张和精索静脉曲张,不合格。

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空降兵不合格。

第十条 有胸、腹腔手术史,疝,脱肛,肛瘘,重度陈旧性肛裂,环状痔,混合痔(直径大于0.5cm或超过2个),不合格。

阑尾炎手术后半年以上,腹股沟疝、股疝手术后1年以上无后遗症,合格。

第十一条 泌尿生殖系统炎症、结核、结石等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影响功能的生殖器官畸形或发育不全,隐睾,包茎,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无自觉症状的轻度非交通性精索鞘膜积液(不大于健侧睾丸),睾丸鞘膜积液(包括睾丸在内不大于健侧睾丸1倍,空降兵除外)。

(二)交通性鞘膜积液,手术后1年以上无复发,无后遗症。

(三)无压痛、无自觉症状的精索、副睾小结节(不超过2个,直径小于0.5cm)。

(四)轻度急性包皮炎、阴囊炎、包皮过长。

第十二条 中、重度腋臭,头癣,泛发性体癣,疥疮,慢性泛发性湿疹,慢性荨麻疹,泛发性神经性皮炎,面部白癜风,银屑病,与传染性麻风病人有密切接触史(共同生活)及其他有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影响面容的血管痣和色素痣,不合格。

多发性毛囊炎,皮肤对刺激物过敏或有接触性皮炎史,手足部位近3年连续发生冻疮,潜水员、潜艇人员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轻度腋臭(坦克乘员、潜水员、潜艇及水面舰艇人员除外)。

(二)局限性神经性皮炎(直径不超过3cm),孤立散在白癜风(着短装非裸露部位,直径不超过1cm)、花斑癣、股癣,轻度手(足)癣、指(趾)癣、冻疮。

第十三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及其病毒携带者,不合格。

内  科

第十四条 血压标准

收缩压:≥90mmHg;<140mmHg

舒张压:≥60mmHg;<90mmHg

第十五条 高血压病,器质性心脏病,血管疾病,不合格。

直立性低血压,周围血管舒缩障碍,潜水员、潜艇人员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心率:60~100次/分。

(二)心率:50~90次/分、101~110次/分或听诊发现心律不齐、心脏收缩期杂音等,需经临床、心电图或其他检查,确系生理性。潜水员、空降兵和补入高原地区的新兵从严掌握。

第十六条 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肺结核,肺大泡,结核性胸膜炎及其他呼吸系统慢性疾病,不合格。

第十七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肝脏、胆囊、脾脏、胰腺疾病,细菌性痢疾,内脏下垂,腹部包块,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仰卧位,平静呼吸,在右锁骨中线肋缘下触及肝脏不超过1.5cm,剑突下不超过3cm,质软,边薄,平滑,无触痛、叩击痛,肝上界在正常范围,左肋缘下未触及脾脏,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二)既往因患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引起的脾脏肿大,在左肋缘下不超过1cm,无自觉症状,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三)细菌性痢疾治愈1年以上,急性病毒性肝炎(乙、丙型肝炎除外)治愈后5年以上未再复发,无症状和体征,实验室检查正常。

第十八条 泌尿、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 钩虫病(伴有贫血),慢性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阿米巴痢疾,丝虫病,流行性出血热,不合格。

丝虫病治愈半年以上,疟疾、黑热病、血吸虫病、阿米巴痢疾、钩端螺旋体病、流行性出血热治愈2年以上无后遗症,全身情况良好,能担负重体力劳动,合格。

第二十条 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及其后遗症,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神经症,精神分裂症,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人格障碍,智力低下,梦游,遗尿症,不合格。

第二十二条 影响正常表达的口吃,不合格。

耳 鼻 咽 喉 科

第二十三条 嗅觉丧失,不合格。

嗅觉迟钝,合格(防化兵除外)。

第二十四条 听力测定,双侧耳语均低于5m,不合格。

一侧耳语5m,它侧不低于3m,陆勤人员合格。

第二十五条 眩晕病,重度晕车、晕船,不合格。

轻度晕车、晕船,陆勤人员合格。

第二十六条 耳廓畸形,外耳道闭锁,反复发炎的耳前瘘管,耳廓及外耳道湿疹,耳霉菌病,不合格。

轻度耳霉菌病,陆勤人员合格。

第二十七条 鼓膜穿孔,化脓性中耳炎,乳突炎及其他难以治愈的耳病,不合格。

鼓膜中度以上内陷,鼓膜瘢痕或石灰沉着超过鼓膜的1/3,咽鼓管通气功能、耳气压功能及鼓膜活动不良,咽鼓管咽口或周围淋巴样组织增生,潜水员、潜艇人员、空降兵不合格。

鼓膜内陷、粘连、萎缩、瘢痕、石灰沉着,陆勤人员、坦克乘员、水面舰艇人员合格。

第二十八条 鼻畸形,慢性副鼻窦炎,重度肥厚性鼻炎,萎缩性鼻炎,重度鼻粘膜糜烂,鼻息肉,中鼻甲息肉样变及其他影响鼻功能的慢性鼻病,不合格。

复发性过敏性鼻炎,肥厚性鼻炎,严重鼻中隔弯曲和反复鼻衄,潜水员、潜艇人员、空降兵不合格。

不影响副鼻窦引流的中鼻甲肥大,中鼻道有少量粘液脓性分泌物,轻度萎缩性鼻炎,陆勤人员、坦克乘员合格。

第二十九条 Ⅱ度以上肿大的慢性扁桃体炎,影响吞咽、发音功能难以治愈的咽、喉疾病,严重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不合格。

眼  科

第三十条 视力标准

陆勤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

坦克乘员、潜水员、潜艇及水面舰艇人员、空降兵、专机服务队女服务员、中央警卫团条件兵、特种部队条件兵、仪仗队队员:每一眼裸眼视力不低于5.0。

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人员可放宽到右眼裸眼视力4.8,左眼裸眼视力4.6,矫正视力不低于5.0;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各类人员标准,合格。

第三十一条 色觉异常,不合格。

能够识别红、绿、黄、蓝、紫各单色者,陆勤人员合格。

第三十二条 影响功能的眼睑、睑缘、结膜、泪器疾病,不合格。

假性翼状胬肉,伸入角膜不超过2mm,陆勤人员合格。

第三十三条 眼球突出,眼球震颤,眼肌疾病,不合格。

共同性内、外斜视在15度以内,陆勤人员合格。

第三十四条 角膜、巩膜、虹膜睫状体疾病,瞳孔变形、运动障碍,不合格。

不影响视力的角膜云翳,合格。

第三十五条 晶状体、玻璃体、视网膜、脉络膜、视神经疾病及青光眼,不合格。

先天性少数散在的晶状体小混浊点,合格。

口 腔 科

第三十六条 Ⅲ度龋齿、缺齿并列在一起的2个以上、不在一起的3个以上,重度牙周炎,颞颌关节疾病,唇、腭裂及其术后瘢痕,影响咀嚼及发音功能的口腔疾病,全口义齿及复杂的可摘局部义齿,不合格。

中度以上氟斑牙及牙釉质发育不全,潜水员、潜艇人员不合格。

龋齿、缺齿经治疗、修复后功能良好,功能合格。

第三十七条 切牙、尖牙、双尖牙明显缺损或缺失,超牙合 超过0.5cm,开牙合 超过0.3cm,上下颌牙咬合到对侧牙龈的深覆 牙合 ,反牙合 ,牙列不齐,重度牙龈炎,中度牙周炎,潜水员、潜艇人员不合格。

截止2022年12月17日,本科直招士官3个月可以进行二期体检。

士官到部队一共应参加三次体检。第一次是志愿填报后,成绩符合要求的考生将参加相应的体检。第二次是入学后的复检,最后一次则是第三学年的12月份,间隔了3个月,因此本科直招士官3个月可以进行二期体检。

体检,也称做身体检查、理学检查或健康检查,是医生运用自己的感官、检查器具、实验室设备等来直接或间接检查患者身体状况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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