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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改革试点方案-高考改革试点省份是哪几个省

tamoadmin 2024-09-08 人已围观

简介1.海南高考政策解读2.高考新方案中的“3+1+2”模式与传统的文理分科有何不同?3.高考改革新方案先试点再在全国推广体现了唯物辩证法的什么道理4.浙江高考改革会不会造成物理的尴尬海南高考政策解读2020年海南省高考综合改革将首次落地。经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审定,并报经教育部核准同意,4月8日省教育厅印发了《2020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方式改革实施办法》《海南省普通高考标准分转换实施办法》

1.海南高考政策解读

2.高考新方案中的“3+1+2”模式与传统的文理分科有何不同?

3.高考改革新方案先试点再在全国推广体现了唯物辩证法的什么道理

4.浙江高考改革会不会造成物理的尴尬

海南高考政策解读

高考改革试点方案-高考改革试点省份是哪几个省

2020年海南省高考综合改革将首次落地。经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审定,并报经教育部核准同意,4月8日省教育厅印发了《2020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方式改革实施办法》《海南省普通高考标准分转换实施办法》《海南省普通高考加分改革实施办法》三个配套文件。为帮助广大考生全面、准确理解高考改革政策,确保改革平稳顺利,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2020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方式改革实施办法

1.问:请介绍《实施办法》的研制背景和过程。

答:2014年,院印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对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作出全面部署。2016年我省被国家列为第二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这是国家对海南教育的肯定、信任和重视。2016年和2018年,省先后出台了《海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海南省深化高等学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明确了我省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

为做好改革政策的落地,在教育部的指导下,省教育厅按照省委、省的要求,成立了专门工作组,开展专题调研,认真梳理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脉络,学习借鉴其他省份先进改革经验、广泛征求考生和家长、高校和中学的意见,科学谋划、系统设计我省实施办法。先后召开了多次座谈会和论证会,经合法审核、组织有关专家评估论证,经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审定,印发实施。

2.问:《实施办法》的研制依据和原则有哪些?

答:在研制过程中,根据《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海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海南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及教育部相关规定,按照有利于素质教育、有利于科学选才、有利于教育公平的要求,坚持平稳过渡、科学谋划、系统设计、有序推进的原则,深化我省高校招生考试录取工作改革。

3.问:改革前后录取方式主要有哪些变化?

答:2020年起,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方式主要体现批次合并、志愿设置等以下六个方面的变化:

第一,录取依据有变化。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以考生统一高考成绩和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参考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即按照“两依据一参考”择优录取。

第二,录取批次有变化。一是合并本科批次。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只分为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本科批次分为本科提前部分、本科普通部分。二是调整部分批次录取顺序。将本科体育类、地方专项调整到本科提前部分录取。即:本科提前部分按照本科提前普通类、本科艺术体育类(与本科提前普通类同时开展招生)、国家专项、地方专项、特殊类型(含强基、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高校专项等)等顺序录取;本科普通部分按照本科普通类、本科少数民族班和预科班的顺序录取。

第三,志愿设置有变化。志愿设置以院校专业组为基本单位,即取“院校+专业”的方式。院校编制招生按招生专业科目要求分类设置院校专业组,并以院校专业组为单位投档录取。考生填报志愿须本人选考科目满足拟报院校的专业组科目要求方可填报。对于没有提出科目要求的院校专业组,考生在报考时无选考科目限制。

第四,志愿数量有变化。为最大满足考生志愿填报和院校选才的需要,在改革后,本科提前部分的本科提前普通类、本科艺术类、本科体育类、国家专项各设6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本科提前部分的艺术校考、地方专项各设3个院校专业组志愿、特殊类型设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本科普通部分的本科普通批设24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少数民族班和预科班设6个院校专业组志愿,高职专科提前批、专科艺术类、专科体育类各设6个院校专业组志愿,高职专科批设1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6个专业志愿及服从调剂志愿。

第五,划线比例有变化。在能够满足高校招生选才需要的前提下,坚持保持各批次上线率与历年相当的原则,分别确定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划线比例。即:本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本科总数的115%的相应位次考生成绩划线。专科批次实行先报志愿再划线,按招生院校的专科总数的100%相应位次考生成绩划线。部分特殊类型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原则上按照考生总数25%的相应位次考生分数划线。艺术体育类最低控制分数线划线比例和改革前一致,仍分别按照艺术类(分专业类别)、体育类的招生总数的115%划线。

第六,投档比例有变化。改革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为院校招生数的105%,改革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各批次,在进行模拟投档后按最终确定的院校专业组数的100%比例正式投档,可降低考生退档的风险。

4.问:如何保障《实施办法》平稳实施?

答:取四个方面的措施保障《实施办法》平稳落地。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在教育部和省委、省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同、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充分发挥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作用,落实各有关部门、各市县和招生高校的工作职责,加大组织力度,强化推进改革的组织保障。

二是开展宣传培训。广泛宣传解读录取方式改革相关政策。组织各级各类系列专题培训、印发问答宣传册和宣传片,深入做好宣传解读,确保广大考生全面、准确理解改革政策,为科学指导考生填报志愿提供政策咨询和服务保障。

三是开展模拟演练。根据改革工作要求,借鉴试点省市改革工作经验,组织开展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全真全流程模拟演练,加强风险排查,细化管理,完善应急机制和预案。

四是强化责任意识。加强招生考试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担当,提高适应改革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海南省普通高考加分改革实施办法解读

1.问:为什么要进行高考加分改革?

答:为贯彻落实《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根据教育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和院台办有关文件精神,切实解决现行加分项目较多、分值较高以及范围不够精准等问题,进一步促进素质教育,维护考试招生公平公正。

2.问:高考加分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高考加分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严格控制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逐步取消所有地方性加分项目,精准确定加分资格条件,加强加分资格审核,严格执行政策使用范围,实现学生成长、国家选才、社会公平的有机统一。

3.问:我省高考加分改革实施办法是如何研制出台的?

答:我省高考加分改革实施办法的研制,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策等相关程序。修订过程中,充分征求了省委统战部、省民宗委、省卫健委、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教师、学生及家长意见,深入调研、数据分析,组织专家评估论证,合法性审核,经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审定,报教育部核准备案。

4.问:我省高考加分改革保留哪些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

答:我省继续保留3项目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一是保留“烈士子女,报考省内外高校增加20分投档”。二是“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及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及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报考省内外高校增加20分投档”。三是保留“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报考省内外高校增加10分投档”。

5.问:对哪些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进行改革?

答:自2020年起,一是新增“少数民族聚居地少数民族考生须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高中阶段学校修满规定的年限”的条款,并明确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内外高校增加20分投档调整为增加15分投档;二是归侨青年、华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报考省内外高校增加6分投档调整为增加3分投档。

6.问:对我省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进行了哪些改革?

答:一是进一步降低我省地方性加分项目的分值。其中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汉族考生、农村人口独生子女,报考省内高校增加5分投档调整为增加3分投档;在非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学校就读并毕业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内高校增加10分投档调整为增加5分投档。二是自2023年起,取消在非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学校就读并毕业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少数民族考生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汉族考生的两个加分项目;201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农村人口独生子女不再享受高考加分;三是继续保留驻三沙部队半年以上且到高考报名时仍在三沙部队工作的官兵子女,报考省内高校增加6分投档。

7.问:执行高考加分有哪些政策要求?

答:一是全国性加分项目适用于面向省内外所有高校投档时使用,地方性加分项目适用于面向本省所属高校投档时使用。二是加分资格须由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经有关职能部门审核确定后,方可享受加分。三是符合多项高考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累加,取其中最高分值。四是取得当年少数民族加分资格的少数民族考生,方可获得当年报考少数民族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的资格。五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符合我省高考加分实施办法的可按相关规定申报。

8.问:如何执行好高考加分,确保考试招生公平公正?

答:我省根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继续按照“谁主管、谁审查、谁确认、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好资格审查工作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做好加分资格的审查。深入实施阳光工程,严格落实加分考生资格信息的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坚决打击弄虚作等违规违法行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考试招生公平公正。

9.问:高考加分改革实施办法自什么时间起实施?

答: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同时废止《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琼教〔2015〕14号)。

三、海南省普通高考标准分转换实施办法解读

1.问:请介绍我省普通高考标准分转换办法优化的背景及过程。

答:我省自1988年以来,一直使用标准分呈现高考成绩。使用标准分报告高考成绩,可以细化等级,更好地区分不同能力水平的考生,让选拔更为公平,一直以来我省依据标准分录取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同。

在高考综合改革背景下,针对考生选考科目不同、群体各异、报考人数不一的新情况,我们邀请了国内外多名权威专家组成专家团队充分论证,专家认为我省新高考继续保持使用标准分报告高考成绩,既符合科学性和合理性要求,也切合海南实际。为适应高考综合改革出现的新情况,确保标准分的转换更加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在基本保持原标准分转换办法不变的前提下,对标准分计算办法进行适当的优化调整。

在优化调整过程中,专家团队利用原始数据进行了多轮模拟推算,反复咨询及论证,确定了优化调整的内容,经广泛征求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教师、学生及家长意见,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并报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审定等程序,最终形成了《海南省普通高考标准分转换实施办法》。

2.问:新的标准分转换办法优化了哪些内容?

答:新的标准分转换办法主要优化调整了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优化调整了各单科标准分的分数转换区间。将各单科标准分的分数转换区间由原来的?[100,900]优化为[60,300],?综合分的标准分分数转换区间仍然保持[100,?900]不变。

二是优化调整了百分等级的计算方法。将原标准分百分等级计算办法:“计算小于分数Xi人数的百分比”优化调整为“计算小于或等于分数Xi人数的百分比”。

3.问:为什么要将各单科的转换区间由原来的[100,?900]优化为[60,300]?

答:我省原来的高考用“大文”、“大理”的考试模式,文、理科考生人数相对稳定,不会出现单科人数过少的情况。

新高考用“6选3”选科的考试模式,有可能会出现单科人数过少的情况。各单科标准分的分数转换区间优化为[60,300],压缩了分数间距,有效地解决了新高考选考模式下,选考人数少的科目分数稀疏现象,在保证了考生单科排名不变的前提下,使各单科分数对综合分的贡献率更加科学合理。

4.问:为什么要对百分等级的计算办法进行修订?

答:修订后的计算办法解决了选考人数少或出现并列最高分时,标准分最高分达不到满分的问题,确保每个学科不论选考人数多少,单科最高分的标准分都能达到满分300分,综合分最高分的标准分都能达到满分900分。

高考新方案中的“3+1+2”模式与传统的文理分科有何不同?

最明显的不同肯定是考试科目的组合不同。与传统文理分科相比,选择也比较丰富还有多样性。

选择的科目组合不同。

窜逃文理分科,文科生语数英、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理科生语数英、物理、化学还有生物。就是固定的两套,而且文理思想或者说界限比较明显。

而“3+2+1”模式就是,语数英,历史或物理,然后再从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中四选二。语数英,物理或者历史按原始分计入成绩,四选二的按等级赋分。

就可以很明显的看出,“3+1+2”模式的选择更多了,你可以避开自己不擅长的科目。(内心os:好想晚生几年,这样就不会被物理折磨了。)

学生可以根据个人的爱好、兴趣、特长还有报考学校或者专业的报考要求,在12种组合里自主选择,考生的选择面更广了。

还有政策的导向不同。

“3+1+2”模式就是希望学生们可以全面发展,不只是按文理硬生生的分。所谓的,培养综合素质高的学生,培养高校专业选材所需的学生。

还有考试的内容也不同。

“3+1+2”模式下,语文、数学还有英语这三个科目,没有因为文理而产生的难度系数不同,就是全都考一样的试卷。内容和难度都一样。

其实,区别就是数学上的组合方式多了,12种组合,各种款式,任君选择。

然后,就可以擅长什么,喜欢什么就选什么。至少在本就枯燥的学习中可以选自己喜欢的。

高考改革新方案先试点再在全国推广体现了唯物辩证法的什么道理

任何事物都是共性与个性的统一,共性寓于个性之中,个性包含着共性。人们的认识就是个别到一般,再到个别的过程。高考改革新方案先试点再在全国推广表现出由个性发展为共性。

或者可以从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答。

浙江高考改革会不会造成物理的尴尬

不会,?你上大学 或者 报相关理工专业会对你物理学等第做出强制要求 。

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各类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出发,实施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构建更加公平公正、科学高效和灵活多样的高校考试招生制度。

(二)工作原则

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作为改革着力点,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强化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和多元录取机制,增加学生的选择性,分散学生的考试压力。加强宏观管理,健全社会监督机制,确保高校考试招生公平公正。

二、基本内容

全面深化统一高考招生改革,进一步完善高职提前招生、单独考试招生和“三位一体”招生改革,加快建立多类型、多元化考试招生制度。

(一)统一高考招生

实行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高中学考)相结合,考生自主确定选考科目,高校确定专业选考科目及其他选拔条件要求,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1.科目与分值

必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3门。外语分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

选考科目:考生根据本人兴趣特长和拟报考学校及专业的要求,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等7门设有加试题的高中学考科目中,选择3门作为高考选考科目。

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得分计入考生总成绩;选考科目按等级赋分,每门满分100分,以高中学考成绩合格为赋分前提,根据事先公布的比例确定等级,每个等级分差为3分,起点赋分40分。考生总成绩满分750分。

语文、数学成绩当次有效,外语和选考科目成绩2年有效。

2.考试

依据高校人才选拔要求和国家课程标准,科学设计命题内容,增强基础性、综合性,突出能力立意。主要考查考生运用所学知识独立思考与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语文、数学考试于每年6月进行。外语每年安排2次考试,1次在6月与语文、数学同期进行,考试对象限于当年高考考生;1次在10月与选考科目同期进行。选考科目每年安排2次考试,分别在4月和10月进行。外语和选考科目考生每科可报考2次,选用其中1次成绩。

3.录取

高校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分专业类或专业确定选考科目范围,但至多不超过3门,并在招生2年前向社会公布;考生选考科目只需1门在高校选考科目范围之内,就能报考该专业(类)。高校没有确定选考科目范围的,考生在报考时无科目限制。

高校可对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提出要求,作为录取参考。

考生志愿由“专业+学校”组成。

录取不分批次,实行专业平行投档。填报志愿与投档按考生成绩分段进行。

(二)高职提前招生

实行考生自主报考。普通高中学生以高中学考成绩为基本依据,中职学生以全省统一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

高校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报考条件、选拔评价办法和录取规则,并在招生章程中公布。高校对考生文化素质和职业适应性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考生可报考多所高校,并可同时被多所高校拟录取,考生选择确认1所录取高校。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考试招生。

(三)单独考试招生

高职院校面向中职学校包括中专学校、技工学校招生,实行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相结合,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探索把试点范围有扩大到普通高校应用型本科专业。

1.科目与分值

文化考试科目:语文、数学2门,单独命题、单独考试。拟报考有外语要求的学校、专业的考生,可选择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一级(PETS-1)考试。

职业技能考试:分17个大类,全省统一组织,分点实施。学生可自主选报1—2个类别。考试每年组织1次。同类考试允许学生至多参加2次,成绩2年有效。

语文、数学每门满分150分,职业技能满分300分,均以原始分记入考生总成绩。外语不记入总成绩。总成绩满分600分。

2.录取

高校分专业类或专业确定文化和职业技能考试成绩要求,也可提出外语成绩以及其他要求,并在招生章程中公布。

考生志愿由“专业+学校”组成。

录取不分批次,按考生总成绩,分大类实行专业平行投档。

(四)“三位一体”招生

高校依据考生统一高考、高中学考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按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高校确定报考条件、综合素质测试内容和实施办法、综合成绩合成比例、录取规则等,在招生章程中公布。高考成绩占比原则上不低于综合成绩的50%。

考生自主向相关高校报名,参加高校的综合素质测试,并按规定参加高考。

高校组织专家组,根据考生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等材料,进行初次遴选;按照随机匹配、相互制约、全程录像、公平公正的要求,组织综合素质测试,进行再次遴选;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三、保障措施

按照循序渐进、积极稳妥的原则,稳步实施各项改革。2014年启动职业技能考试,2015年10月开始实施选考科目多次考试,2016年10月开始实施外语科目多次考试,2017年开始全面实施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

(一)加强宏观管理

各级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转变管理观念,改进管理方式,提高管理能力。认真制定综合改革试点的各项细则,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基础教育评估体系、督导制度,引导中小学校积极开展素质教育。明确高校与在考试招生中的权责关系,在发挥高校招生评价选拔主体作用的同时,完善监督管理体系。健全各级各类考试招生机构,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提高统一高考、高中学考、职业技能考试和高校综合素质测试的科学化水平。

(二)保障招生公平公正

完善考试安全体系,加强标准化考点建设,强化部门协作机制,切实维护公平、有序、高效的考试秩序。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落实公开责任,及时公开招生政策、高校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及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高校综合素质测试要建立健全各部门相互制约、考评人员与考生随机匹配、纪检监察部门全面监督的机制,严格落实公开公示、涉密工作严格保密、利益相关人员回避、全程监控录像等制度,确保测试公平公正。

(三)加强宣传咨询指导

加强对各项政策、规定和要求的宣传解读,凝聚改革共识,营造良好氛围。加强中学生学业规划指导,培养学生自主选择能力。创新咨询服务形式,提高咨询服务质量。加强对考生、教师及工作人员的诚信教育和管理,健全个人、学校考试招生诚信档案,积极营造诚信考试、公正选才的良好环境。

文章标签: # 招生 # 改革 # 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