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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湖北高考改革,湖北高考2017改革方案

tamoadmin 2024-05-19 人已围观

简介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主要任务和措施(一)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1.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综合考虑生源数量及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完善国家招生计划编制办法,督促高校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继续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在东部地区高校安排专门招生名额面向中西部地区招生。部属高校要公开招生名额分配原则和办法,合理确定分省招生计划,严

2020湖北高考改革,湖北高考2017改革方案

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

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

1.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综合考虑生源数量及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完善国家招生计划编制办法,督促高校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继续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在东部地区高校安排专门招生名额面向中西部地区招生。部属高校要公开招生名额分配原则和办法,合理确定分省招生计划,严格控制属地招生比例。2017年录取率最低省份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从2013年的6个百分点缩小至4个百分点以内。

2.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继续实施国家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由重点高校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部属高校、省属重点高校要安排一定比例的名额招收边远、贫困、民族地区优秀农村学生。2017年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进入重点高校人数明显增加,形成保障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

3.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破解择校难题。推进九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具体办法,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改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式。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和升学考试的政策措施。

(二)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

1.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学业水平考试主要检验学生学习程度,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考试范围覆盖国家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避免严重偏科。学业水平考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国家课程标准和考试要求组织实施,确保考试安全有序、成绩真实可信。各地要合理安排课程进度和考试时间,创造条件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同一科目参加两次考试的机会。2014年出台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指导意见。

2.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建立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注重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主要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兴趣特长、社会实践等内容。严格程序,强化监督,确保公开透明,保证内容真实准确。2014年出台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意见。各省(区、市)制定综合素质评价基本要求,学校组织实施。

3.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中职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学生也可参加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2015年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占高职院校招生总数的一半左右,2017年成为主渠道。

4.深化高考考试内容改革。依据高校人才选拔要求和国家课程标准,科学设计命题内容,增强基础性、综合性,着重考查学生独立思考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改进评分方式,加强评卷管理,完善成绩报告。加强国家教育考试机构、国家题库和外语能力测评体系建设。2015年起增加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的省份。

(三)改革招生录取机制。

1.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大幅减少、严格控制考试加分项目,2015年起取消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加分项目。确有必要保留的加分项目,应合理设置加分分值。探索完善边疆民族特困地区加分政策。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并报教育部备案,原则上只适用于本省(区、市)所属高校在本省(区、市)招生。加强考生加分资格审核,严格认定程序,做好公开公示,强化监督管理。2014年底出台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

2.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自主招生主要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申请学生要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达到相应要求,接受报考高校的考核。试点高校要合理确定考核内容,不得采用联考方式或组织专门培训。规范并公开自主招生办法、考核程序和录取结果。严格控制自主招生规模。2015年起推行自主招生安排在全国统一高考后进行。

3.完善高校招生选拔机制。高校要将涉及考试招生的相关事项,包括标准、条件和程序等内容,在招生章程中详细列明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加强学校招生委员会建设,在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充分发挥招生委员会作用。高校可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巡视学校测试、录取现场等方式,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建立考试录取申诉机制,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建立招生问责制,2015年起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对录取结果负责。

4.改进录取方式。推行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方式。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改进投档录取模式,推进并完善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增加高校和学生的双向选择机会。2015年起在有条件的省份开展录取批次改革试点。

5.拓宽社会成员终身学习通道。扩大社会成员接受多样化教育机会,中等职业学校可实行注册入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实行弹性学制、宽进严出。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参加考试提供服务。探索建立多种形式学习成果的认定转换制度,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实现多种学习渠道、学习方式、学习过程的相互衔接,构建人才成长“立交桥”。2015年研究出台学分互认和转换的意见。

(四)改革监督管理机制。

1.加强信息公开。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健全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

2.加强制度保障。健全政府部门协作机制,强化教育考试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构建科学、规范、严密的教育考试安全体系。健全诚信制度,加强考生诚信教育和诚信档案管理。健全教育考试招生的法律法规,提高考试招生法制化水平。

3.加大违规查处力度。加强考试招生全程监督。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及时公布查处结果。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

1.改革考试科目设置。增强高考与高中学习的关联度,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保持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分值不变,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计入总成绩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

2.改革招生录取机制。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高校要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研究提出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报考要求和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提前向社会公布。

3.开展改革试点。按照统筹规划、试点先行、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原则,选择有条件的省(市)开展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及时调整充实、总结完善试点经验,切实通过综合改革,更好地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增加学生的选择性,分散学生的考试压力,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2014年上海市、浙江省分别出台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从2014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试点要为其他省(区、市)高考改革提供依据。

2021年起,湖北省高考科目及计分方式变成“3+3”模式:语文、数学、外语为全国统考,外语可考2次,选择其中较好的一次成绩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同时,考生在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6个科目中,自主选择3个科目成绩计入高考总分,不分文理科。目前正在读初二的学生,是我省“新高考”的首批尝鲜者。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怎么考?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3个科目如何选择?昨晚,省教育厅发布《湖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回答了这些问题。

 9个科目为笔试统考

 该办法指出,国家规定的普通高中课程的13个科目,均列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从2018年入校的高一新生开始,以后所有高中生都必须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其中,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待条件具备时开考)、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9个科目,由全省统一组织命题和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实行网上阅卷。考试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进行,实行电子监控。

 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音乐和美术)、体育与健康4个科目为考查科目,由省根据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统一制定考试要求,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信息技术、外语等科目待条件具备时实行全省统一机考。

 每年6月和12月组织考试

 省教育考试院介绍,全省统考科目每年组织两次考试,分别安排在6月和12月。

 每次考试是否涵盖所有科目?学生是否可以自由报考?该院负责人说,具体安排现在未确定,我省最早在2019年组织首次全省统一的学业水平考试,方案确定后会提前向社会公布。2018年,会在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中生中选择一定范围开展学业水平考试试点,积累经验,试点考试成绩不作为高校招生录取依据。

 据悉,学业水平考试必考科目成绩报告均以“合格、不合格”呈现,不合格人数比例控制在2%以内。

 学生在高二上学期期末,可首次参加全省统考科目的考试。考试不合格的科目,允许学生参加一次补考。

 选考科目要考“选修Ⅰ”

 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选考科目,由学生根据自身兴趣、志向、特长及高校各专业招生基本要求自主选择。

 我省要求,学生应在首次参加全省统考科目报名时,就确定好3门选考科目,选定后不得更改。等以后条件具备时,我省或将允许考生从6个科目中选择4门参加考试,但必须在参加高校招生录取填报志愿前,从已考的4门科目中确定3门选考科目,确定后不得更改。

 据悉,高中课程内容由公共必修、选修Ⅰ和选修Ⅱ三部分内容组成。选考科目的考试内容,与其它必考的6科有区别吗?省教育考试院介绍,学业水平考试必考科目只考公共必修内容,选考科目的考试内容为公共必修内容和选修Ⅰ内容。

 根据国家课程方案设计,学生到高一下学期期末,已完成公共必修内容的学习。此时确定选考科目比较合适。

 记者了解到,“新高考”方案实施初期,学生的选考科目只允许参加一次考试,考试成绩仅限高三毕业参加高校招生录取时当次有效。以后,我省会创造条件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同一选考科目参加两次考试机会,以成绩作为最终结果。

 复读生参加下一年的高考,应重新选定和参加选考科目的考试。

 报高职可不参加全国高考

 据介绍,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所有科目的成绩,都将提供给招生高校使用。其中,普通高中毕业生通过分类考试报考高职院校时,可以不参加统一高考(即语、数、外的全国统考),文化素质成绩直接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等院校本科专业,须参加统一高考,主要依据统一高考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

 我省规定,3个选考科目成绩以等级呈现,原则上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0%,D和E等级共25%,E等级控制在2%以内。选考科目计入高校本科专业招生录取总成绩时,将在五等的基础上细化等级并转化为等级分后计入,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学生的选择权大了

 “以前,不少高中在高一下学期就分了文理科,学生只学高考科目。实施学业水平考试后,所有的13门课程,都要开齐开足。”省教科院刘国卫教授认为,因为学生选考科目多样化,“走班”上课将成为常态,高中师资队伍结构也应根据需要作相应调整。

 武珞路中学学生小李说,原来高中要么学文科、要么学理科,以后可以文理兼修、文理兼考,学生的选择权进一步加大,可以根据兴趣爱好来。

 “学生在高一结束后甚至更早,就要确定自己未来的专业方向,这对他们是个挑战。”武汉中学校长杨定成说,学校将加强职业生涯规划教育课程的建立和完善,家长们也应提前指导孩子对未来进行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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