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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录取通知书,用人单位录取通知书有什么用
tamoadmin 2024-05-25 人已围观
简介1.录用通知书是offer吗?2.录用通知书在法律性质上属于什么3.入职通知函有没有法律效应4.录用通知书具有法律效力吗5.录取通知书的用处,你都知道有哪些么?6.录用通知有没有法律效应7.录用通知书和劳动合同的区别在招聘和录用员工的过程中,录用通知书与劳动合同起着不同的作用。录用通知书是用人单位想要建立劳动关系的单方意愿,而劳动合同是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因此,二者不能相互
1.录用通知书是offer吗?
2.录用通知书在法律性质上属于什么
3.入职通知函有没有法律效应
4.录用通知书具有法律效力吗
5.录取通知书的用处,你都知道有哪些么?
6.录用通知有没有法律效应
7.录用通知书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在招聘和录用员工的过程中,录用通知书与劳动合同起着不同的作用。录用通知书是用人单
位想要建立劳动关系的单方意愿,而劳动合同是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律文
件。因此,二者不能相互代替。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出录用通知书,待员工入职后,应当在一个
月内与劳动者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可以包括录用通知书中与劳动合同有关的部分内
容,也可以在协商一致后进行变更。劳动合同签订后,用人单位可以选择使录用通知书失效,也
可将其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而继续有效,在二者约定不一致时,应当以劳动合同的约定作为履行
劳动权利义务的依据。
因此,发放录用通知书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定义务,案例中的这家企
业未按照法律规定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根据
《劳动合同法》第
82
条的规定,需要向王某
支付双倍的工资。
现在正是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求职旺季,用人单位需要杜绝重蹈本案中这家公司的覆辙,在员
工入职后及时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以避免产生纠纷或增加用工成本。
录用通知书是offer吗?
公司的录用通知书是给员工的offer,收到通知书的员工会在指定的时间内到公司报到入职。那么录用通知书能否代替劳动合同?录用通知书是否具有合同的效力?下文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录用通知书是否具有劳动合同的效力 录用通知书不具有劳动合同的效力,录用通知书只是一种通知性文件,不具有合同法律效力。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案例 2012年9月5日,求职者方某收到某公司人事部门出具的《员工录用通知书》一份,该通知书载明:“方某岗位为市场运营总监,合同期三年,请于2012年9月10日至某公司人事处报到。某公司薪资为月薪制,转正后每月月薪32,000元。公司强调薪酬保密原则,薪酬属个人隐私,任何职员不得公开或私下询问、议论其他职员薪酬。方某在合同期内的各种假期、福利待遇等,均按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该通知书加盖了该公司的公章。2012年9月13日,方某入职该公司担任市场运营总监,但是双方一直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方某在该公司工作至2013年5月22日。同日,方某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2012年9月13日至2013年5月21日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256,000元。 法院裁判 经审理,仲裁委支持了方某提出2012年10月13日至2013年5月21日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请求。某公司不服仲裁裁决,起诉到一审法院,一审法院判决方某要求某公司支付2012年9月13日至2013年5月21日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请求,理由不能成立,不予支持。 律师解读 本案争议焦点主要在于如何认定某公司发出的录用通知书的效力,是否具有劳动合同的性质。公司发出的《员工录用通知书》明确了方某的工作岗位、薪资报酬、合同期限、工资标准,及国家规定享受福利待遇等内容,已具备了劳动合同的基本要件,亦基本实现劳动合同之功能,双方也按该约定实际履行。《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是因为书面形式更有据可查,使双方约定的各项权利义务能全面履行,更有利的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并且《劳动合同法》规定未签订劳动合同予以双倍工资惩罚的立法目的,在于提高书面劳动合同的签订率,明晰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非劳动者可以从中谋取超出劳动报酬的额外利益。 本案中,某公司虽无法提供方某的劳动合同,但根据《员工录用通知书》,可以知晓双方各项权利义务如何履行。因此可以认定该《员工录用通知书》具备劳动合同的性质,某公司无需支付方某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录用通知书在法律性质上属于什么
录用通知书是offer,offer的全称是offer letter。
一般来,offer letter是指录用通知书,是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出的书面通知,劳动合同签订之前,用人单位通常要向经过面试考核通过的应聘者发录用通知书,通知应聘者前来签订劳动合同。offer letter有工作offer、实习offer等不同的类别。
录用通知书包括内容
一、对入职后的待遇作说明
包括是否明确,以及如明确则相应待遇如何。如未能明确的,可通知以合同的约定为准,但用人单位如果已经确定了劳动者的相应待遇,则可在录用通知中明确,注明工作岗位、薪资待遇、工作地点。
二、明确冲突适用
如通知书、应聘登记表与后续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冲突,以劳动合同为准。
三、明确失效条件
应在通知书中明确要求提供原单位的离职证明、社保记录,明确与原单位无未了的权利义务,包括无商业秘密及竞业限制协议,并明确报到、入职时间,如未能提供入职所需材料并按时报到,则通知书自动失效,并明确提供虚假信息应聘的,则通知书也自然无效。
四、明确应聘者违反承诺的法律后果
防止应聘者随意承诺但却无意入职,导致用人单位不合理的损失。
入职通知函有没有法律效应
法律分析:在法律上的性质属于要约。劳动合同签订之前,用人单位一般要向经过面试考核通过的应聘者发录用通知书,通知应聘者前来签订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来说,可以接受这份工作机会而去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也可以不接受,而不接受并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后果。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录用通知书一旦发出并被劳动者收到,就发生法律效力,用人单位要受到这份要约的约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一)要约被拒绝;(二)要约被依法撤销;(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录用通知书具有法律效力吗
法律分析:没有。经过前期的招聘和面试后,用人单位一般会在决定录用应聘者后,向其发出录用通知书(offer letter)。录用通知书中一般包括工资待遇、试用期、社保、福利、报到时间等与工作相关的全部主要事项。但是,关于录用通知书的性质和法律效力,《劳动合同法》未作出明确规定,由于在很多用人单位眼里,录用通知书不是正式的劳动合同,没有法律效力,因此,在录用通知书的设计、发送及撤销方面都很随意,容易引发大量劳动争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六条第一款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入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录取通知书的用处,你都知道有哪些么?
录用通知书具有法律效力。
对于录用通知书的法律效力,我国法律进没有明确规定。在理论界一般将录用通知书视为一种承诺,也有人视其为一种要约,但是无论作为承诺还是要约,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发放具有要约性质的录用通知书,应当从以下几方面应对相应的风险:
1、在录用通知书中逐一列明不予录用的除外情形,以保留一定的录用主动权;
2、录用通知书一旦发出,如果尚有撤回或撤销的机会,应当予以把握。在录用通知书到达拟录用人员之前,用人单位可以撤回录用通知书,需要注意的是,撤回录用通知书一定要先于录用通知书到达拟录用人员或同时到达;在拟录用人员作出承诺之前,用人单位可以撤销录用通知书,但是撤销通知书必须在拟录用人员作出承诺之前到达,且不具备下列不可撤销的情形:
(1)用人单位确定了拟录用人员作出答复的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该录用通知书不可撤销;
(2)拟录用人员有充分合理的理由认为该录用通知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如向原单位辞职。
3、录用通知书一旦发出便具有法律效力,除非依法撤回或撤销,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变更其中的内容,如工作岗位、薪酬、福利待遇等;
4、录用通知书不等同于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一旦录用员工,仍应依法及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避免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劳动合同中约定不明的,将按照录用通知书中的相关内容执行。
综上所述,单位依法发出的录用通知书有法律效力。录用通知书属于要约,于送达时即已生效,用人单位受到该要约全部内容的约束,该合意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发出录用通知书后用人单位因自身原因不履行订立劳动合同义务的构成违约,应当赔偿劳动者受到的相应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条
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录用通知有没有法律效应
在高考结束之后,我们填完了志愿,那么就是等大学的录取通知书了。在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那一刻,我们的心情是十分复杂的,但更多的是欣喜。这时候,在我们朋友圈处处可以看到各个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大家一时间都在晒自己的大学。不过,有些学生在收到录取通知书没多久之后就把录取通知书弄丢了,而且觉得没什么用就不去管它。实际上,录取通知书的用处是很多的。那么,你都知道有哪些么?首先,可以拿来找工作。其次,可以买到更多便宜的东西。最后,火车票可以打折。
一、录取通知书可以用来找工作
如果你被全国一些名牌大学录取,那么录取通知书的作用就非常大了。一些培训机构会聘请大学生当兼职老师,因此录取通知书就是最好的敲门砖,非常受培训机构的欢迎。因此,录取通知书在自己找工作的时候是非常有用的,在开学之前还能挣一笔钱,是不是感觉更有意义呢?不过,有些机构会买录取通知书来给自己的机构作假,这时候千万不要参与这样的事,不然不知道会不会有后果。
二、买更便宜的东西
有了录取通知书之后,就可以买到一些更加便宜的东西。比如,手机商家们都知道大学生要买手机。为此,一些商家会采用相关的优惠政策刺激学生们消费。例如,凭借录取通知书可以享受买手机的优惠政策等等。这样一来,自己就可以用更便宜的价格买到心仪的手机了,比在电商买都还便宜。
三、买火车票有优惠
如果自己有录取通知书,那么在买火车票的时候就能够享有一定的优惠政策,可以买到更加便宜的火车票。
总之,录取通知书很有用,希望大家都保管好。
录用通知书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法律主观:
录用通知书具有法律效力,但仅是用人单位想要建立劳动关系的单方意愿,与劳动合同的效力并不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劳动合同签订后,用人单位可以选择使录用通知书失效。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录用通知书具备了双方协商的过程,公司发出的录用通知书含有录用的意思表示。如果核心条款已经具备,约定了具体的合同期间、工作岗位、工资标准等劳动合同的基本条款,公司已经加盖公章、员工已经签字确认,应属于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单项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主要包括劳动安全卫生的设施、设备及防护措施,女工和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以及为劳动者提供的保证生产(工作)任务顺利进行的各种物质条件和生产(工作)环境;
4、劳动报酬。包括劳动者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内容。
5、社会保险。
6、劳动纪律。包括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等内容及其执行程序。
7、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主要指劳动合同期满或者法定终止条件或当事人约定条件出现,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即行消灭,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8、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不完全履行劳动合同,所应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
三、收到录用通知书意味着什么?
1、表明用人单位希望和你订立合同的意思
2、录用通知书是用人单位发给拟定录用者的通知,意在告知应聘者已被录用的情况,录用通知书是与应聘者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的“要约”,是签订劳动合同的前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