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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时的报考地,高考时的报考地区怎么填

tamoadmin 2024-06-24 人已围观

简介1.高考需要回原户籍所在地考吗填高考时户口本上的户籍派出所。生源地以户籍为标准,指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对于以不同户籍多次参加过高考的考生来说,以最后一次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为生源地。生源地以教育局的系统信息为准。报考公务员的生源地:报考公务员时,考生选择生源地是高考时的学籍所在地。基本信息本科毕业生的生源地,是指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如学生入学后户籍所在地发生变更的,在毕业生阶段核实生源信息时,

1.高考需要回原户籍所在地考吗

高考时的报考地,高考时的报考地区怎么填

填高考时户口本上的户籍派出所。生源地以户籍为标准,指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对于以不同户籍多次参加过高考的考生来说,以最后一次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为生源地。生源地以教育局的系统信息为准。

报考公务员的生源地:报考公务员时,考生选择生源地是高考时的学籍所在地。

基本信息

本科毕业生的生源地,是指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如学生入学后户籍所在地发生变更的,在毕业生阶段核实生源信息时,向院系和就业中心出具相关证明。

本科毕业后直接攻读研究生的毕业生,其生源地为本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研究生入学前有工作经历并已经在工作地落户的毕业生,原则上以其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为生源地,如毕业时能明确不回原工作所在地工作的,则生源地确认为本科入学前的户籍所在地。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生源地

高考需要回原户籍所在地考吗

高考必须在户口所在地考试吗如下:

高考必须在户口所在地考试。

在中国,高考的考生应该回到户籍所在地报名和参加高考。这是因为高考的考试范围和招生范围是按照户籍所在地划分的,每个考生必须在自己的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否则将会失去参加高考的资格。

因此,如果考生的户籍不在本地(比如因为他们在外地上学或工作),那么他们必须回到户籍所在地才能报名参加高考。同时,报名时也需要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暂住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高考考试难度较大,一旦志愿填报后所报考大学与实际成绩不符,很难更改,因此,在报考志愿时考生应该慎重选择,了解自己的实际水平和能力,选定分数线相对稳定、招生计划较宽松的大学作为备选。

高考中的“分数线”是什么?

高考的“分数线”是指各个大学、专业在录取时所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也称“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考成绩达到及以上分数线的考生,在符合大学招生条件的前提下,可参加大学的面试、考核等环节,最终有可能获得该大学的录取资格。

在我国,各省的分数线可能会因为考生人数、报考状况、大学招生计划的变化等因素而有所不同。而且,同一省份内不同学科的分数线也会因为各个学科的招生计划和招生标准不同而产生差异。

通常情况下,分数线是根据考生成绩排序进行划分的,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投档,直到招满招生计划为止。而对于超过最低控制分数线但达不到分数要求的考生,则会被称为“边缘考生”,录取与否将在后续的复试或面试中进行综合考虑。

法律分析:

 高考不是必须在户口所在地考试。考生满足当地政策相应要求即可参加非户籍地地区的高考。随着大量城市流动人口和进城务工农民工在异地工作时间的推移,其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的问题日益迫切。2012年9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文件,要求各地在2012年12月31日前出台异地高考具体办法。2014年7月30日改进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城市先行落户政策,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逐步可在当地高考。

1、申请报考高校的考生,原则上按其户籍所在省(区、市)高校招生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级招委会)规定的时间、地点及方式报名。

2、省级招委会可按照以考生户籍为主、与在本地区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就读一定年限相结合的原则,结合本地区实际就报名条件、时间和有关要求作出具体补充规定。

3、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高校招生考试,按各省(区、市)公布的办法执行。考生不得在“流入”和“流出”两地同时参加高考报名。对于既不符合流入地也不符合流出地报考条件的考生,由流入地协调流出地解决,原则上回流出地报考。

4、在中国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可在有关省级招委会指定的地点申请报名。

籍贯和户口所在地的区别:

公民的籍贯应为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祖父去世的,填写祖父去世时的户口所在地;祖父未落常住户口的,填写祖父应落常住户口的的地方;公民登记籍贯后,祖父又迁移户口的,该公民的籍贯不再随之更改。

籍贯是指祖居地或原来籍贯。户籍所在地是指我国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

由于搬迁、上学、工作等原因,本人户口会迁移到单位、学校等,这时户籍所在地就发生了变更,以户口迁移的新地址为户籍所在地。

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第十条 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以连续居住年限和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等为条件,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权利,同时结合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逐步享有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

文章标签: # 高考 # 户籍 # 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