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教育政策 教育政策

青海高考报名政策_青海高考报名政策规定

tamoadmin 2024-07-25 人已围观

简介1.2022年青海省高考户籍政策2.青海高考政策3.青海高考户籍学籍政策西宁工作人员子女在青参加高考必须是本人及考生户籍(截止于考生参加高考当年的 6 月 1 日前)迁入青海连续满三年,且高中阶段在青实际就读,具有青海学籍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且其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当年,本人仍在青任职服务。在青海西宁高考需要户籍为本地户籍,且一直在省内且无省外迁移轨迹者,同时在省内初中毕业3年以上并参加了全省普

1.2022年青海省高考户籍政策

2.青海高考政策

3.青海高考户籍学籍政策

青海高考报名政策_青海高考报名政策规定

西宁工作人员子女在青参加高考必须是本人及考生户籍(截止于考生参加高考当年的 6 月 1 日前)迁入青海连续满三年,且高中阶段在青实际就读,具有青海学籍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且其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当年,本人仍在青任职服务。

在青海西宁高考需要户籍为本地户籍,且一直在省内且无省外迁移轨迹者,同时在省内初中毕业3年以上并参加了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方可在西宁报名参加高考。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取强制措施或正在者。

以上内容参考:青海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 2020 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的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高考

2022年青海省高考户籍政策

法律分析:考生父母在青海省经商,且在青海办了“蓝印户口”或“居住证”,考生本人高中阶段在青海就读毕业的,可以参加高考,并按照青海省最低控制分数线,参与青海省内高职专科院校、省内外中职学校(中专、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的录取。

法律依据:《青海省普通高考报名录取条件补充规定(暂行)》 

一、省外来青落户人员子女符合“青教招委2000007号、200633号”文件规定的“两五一三”条件,可在我省参加高考并参与省内外普通高校的录取。

“两五一三”条件,即:(一)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及考生本人户口一并迁入我省满五周年(高考前);(二)家长在青投资经商营业执照满五周年(高考前);(三)考生在我省就读高中满三年并从高中一年级起参加了我省高中会考(学业水平考试)。

二、对于不符合“青教招委2000007号、200633号”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但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可以在我省参加高考,但要用其原户籍迁出省(市、区)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参与青海省内相应批次院校的录取(占用省内院校在省外的招生、单列):(一)考生及家长在高考报名前已在青落户;(二)学籍在高考报名前已转入我省;(三)其原籍省(市、区)高考科目与我省高考科目一致。如不一致则由省招办按照我省高考分值进行折算。

考生原籍同批次录取分数线低于我省的,则按我省录取分数线执行。

青海高考政策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初级中学毕业满3年且参加了我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3.符合本通知附件所列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的相关户籍、学籍等管理要求;

4.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根据教育部和我省相关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省内院校专升本除外),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报考少年班的除外);

3.在高级中等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取强制措施或正在者;

6.不符合本通知附件所列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相关户籍、学籍等管理要求的考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

第二条 做好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的主要原则。坚持有利于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公平受教育权利和升学机会,坚持有利于促进人口合理有序流动,统筹考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需求和人口流入地教育承载能力等现实可能,积极稳妥地推进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

青海高考户籍学籍政策

其他信息:

1.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将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初中学生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考试科目覆盖国家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规定的所有学科,在学科教学结束时进行。完善现行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客观、真实记录学生成长。2016年启动,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适时改革现行的初中毕业暨升学考试。 2.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普通高中在校生均须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学业水平考试覆盖国家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分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成绩合格方可获得毕业资格。考试科目由全省统一命题、制卷、组织考试、评卷和发布成绩。考查科目按照全省统一标准和要求,由市(州)具体组织实施。学业水平考试分散在高中三年进行,为有需要的学生逐步提供同一科目参加两次考试的机会。 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可报名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开展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综合素质评价,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如实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真实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

法律分析:

明确落户计算时间。省外在青务工人员(包括来青投资经商人员、省外企业在青分公司的驻青员工等)在青户籍计算时间,以户口本标注的落户

时间为准,计算年限截止日期为高考前。央企调入青海工作人员子女在青参加高考必须是本人及考生户籍(截止高考当年六月一日前)迁入青海连续满三年,且高中阶段在实际就读和具有青海学籍和考籍,其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当年,本人仍在青任职服务。驻青部队官兵子女在高一年级上学期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将户籍迁入青海的可以在青参加高考和办理省外借读手续;高二年级上学期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将户籍迁入青海的必须在青实际就读高二、高三,方可在青参加高考;高二年级上学期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后将户籍迁入的驻青部队官兵子女不得在青参加高考。

法律依据

《青海省普通高考报名录取政策》的基本规定如下:

(一)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及考生本人户口一并迁入我省满五周年(高考前);

(二)家长在青投资经商营业执照满五周年(高考前);

(三)考生在我省就读高中满三年并从高中一年级起参加了我省高中会考(学业水平考试)。

文章标签: # 高考 # 参加 # 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