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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户籍所在地高考要求_回户籍所在地高考加分吗

tamoadmin 2024-06-01 人已围观

简介可以的,必须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在高考前,可以将学籍转回户籍所在地的高中,报名高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简称“高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合格的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普通高等学校根据考生成绩,按已确定的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高考由教育部统一调度,教育部考试中心或实行自主命题的省级教育考试院命

回户籍所在地高考要求_回户籍所在地高考加分吗

可以的,必须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在高考前,可以将学籍转回户籍所在地的高中,报名高考。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简称“高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合格的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

普通高等学校根据考生成绩,按已确定的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高考由教育部统一调度,教育部考试中心或实行自主命题的省级教育考试院命制试题。

考试日期为每年6月7日、8日(部分地区含6月9日),各省市考试科目名称与全国统考科目名称相同的必须与全国统考时间安排一致。高考并非中国公民获得文凭学历的唯一途径,还有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途径,所取得学历都是国家认可的学历。

1、按照教育部的规定,高考报名录取一般按照户籍为原则进行,所以一般情况下,考生必须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

2、但是如果父母工作或者考生的学籍原因,考生也可以在省内其他县、市(学籍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

3、此外,符合条件的考生也可以在学籍所在地的省区参加异地高考。

但异地高考有着严格的条件限制,考生要提前咨询异地的省教育厅或者市、县、区教育局招生办。提前作好一切准备。符合条件就准备参加考试。

不符合要求的就必须回老家参加高考。只是在实际情况中需要看孩子的学籍是在哪里,是在户籍地还是在外地。孩子的学籍如果实在户籍地的话,那么在外省读书就是借读的形式,那么在高考之前回到户籍所在地学籍所在的高中进行学习这是很正常的。如果户口已经迁到了外省了,那么就不再属于原来户籍所在地的人了,就需要在现在的户籍所在地进行高考。

让孩子回原籍参加高考,首先需要有高中接收孩子才可以。这也是关键的一步。这个需要咨询高校或者是到原籍的招生办询问一下办理流程。学籍是籍随人走,也就是说一个人只有一个学籍号,从小学到大学一直使用,学籍会跟着每一个学生,如果他转学这个学籍号也会跟着走。现在学籍转回到了户籍地,再去外省读高中,外省高中也得把学籍转过来的,不然这个学生在外省高中就等同于没有学习的资格,高中也不会同意他入学的。

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

第二条第十项 建立居住证制度。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的,在居住地申领居住证。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在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以连续居住年限和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等为条件,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权利,同时结合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逐步享有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不断扩大向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务的范围。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履行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等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公民义务。

可以。

1、按照教育部的规定,高考报名录取一般按照户籍为原则进行,所以一般情况下,考生必须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

2、但是如果父母工作或者考生的学籍原因,考生也可以在省内其他县、市(学籍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

3、此外,符合条件的考生也可以在学籍所在地的省区参加异地高考。但异地高考有着严格的条件限制,考生要提前咨询异地的省教育厅或者市、县、区教育局招生办。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简称“高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合格的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

普通高等学校根据考生成绩,按已确定的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高考由教育部统一调度,教育部考试中心或实行自主命题的省级教育考试院命制试题。

考试日期为每年6月7日、8日(部分地区含6月9日),各省市考试科目名称与全国统考科目名称相同的必须与全国统考时间安排一致。

高考并非中国公民获得文凭学历的唯一途径,还有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途径,所取得学历都是国家认可的学历。

户籍地址就是身份证上的“住址”,即户口所在地的地址。户籍是户口管理机关以户为单位登记本地区内居民的册子,专指作为本地区居民的身份。户籍可以变换,因工作或学习调动可到当地公安局申请变更户籍所在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二十二条 国家实行学业证书制度。

经国家批准设立或者认可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

第二十三条 国家实行学位制度。

学位授予单位依法对达到一定学术水平或者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授予相应的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文章标签: # 高考 # 所在地 # 户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