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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江苏高考本科线,2014年江苏高考专业

tamoadmin 2024-07-10 人已围观

简介1.2014年江苏高考志愿填报是分数优先原则还是专业优先原则?2.江苏省2014年高考总分是多少3.2014年江苏高考新方案:总分可能780分 英语口语听力一年两考4.江苏省如皋市2014年高考英语总分多少5.2014年江苏高考政策是什么?听说小四门要算入总分,不按等级划分了。请知情人士解答下,对我真的很重要...6.2014年江苏高考加分政策7.2014年江苏高考录取照顾政策你好,可以上一起填志

1.2014年江苏高考志愿填报是分数优先原则还是专业优先原则?

2.江苏省2014年高考总分是多少

3.2014年江苏高考新方案:总分可能780分 英语口语听力一年两考

4.江苏省如皋市2014年高考英语总分多少

5.2014年江苏高考政策是什么?听说小四门要算入总分,不按等级划分了。请知情人士解答下,对我真的很重要...

6.2014年江苏高考加分政策

7.2014年江苏高考录取照顾政策

2014年江苏高考本科线,2014年江苏高考专业

你好,可以上一起填志愿网看看,可以选学校,还可以测试排名。不过填报志愿应注意:

 考生填报志愿,应该把握以下几个基本原则:

(一)把握个性特点,把兴趣、志向放在首位

考生选报升学志愿,必须把兴趣、爱好、特长、志向放在第一位。也就是说,考生选择的学校、专业应当是自己喜欢的,这是选报志愿的第一原则。选报志愿要把兴趣爱好放在第一位,不是说可以不考虑分数,不顾实力去盲报,而是要摆正二者位置。高专志愿报得好不好,有两个标准:一是所报学校和专业是自己所爱、自己喜欢的;二是能够顺利录取。如果所报志愿虽然能够录取,但不是自己所爱,录取了后悔,很苦恼,不能安下心来学习,甚至要求退学或者干脆不去报到,这不能算好的志愿。或者,自己所报志愿尽管都是自己喜欢的,但根本录取不了,这同样也不能算是好的志愿。

(二)准确分层定位,是填报志愿的关键

准确定位,有两层含义。一是对考生成绩准确定位,二是对招生院校与专业准确定位。

对考生成绩定位。知分报志愿的“利”在于考生知道成绩后,没有了估分的烦恼,填报志愿时心里“亮堂”“有数”,选择志愿时不会偏离自己的成绩。弊端是容易形成扎堆报考现象,导致志愿不均衡。考生虽然知道自己的分数,但并不知道有多少考生报某一所高校,所以考生在选报学校和专业时,要估计自己的考试成绩在所报学校可能所处的位置,尽可能防止志愿扎堆。为了让考生在填报志愿时了解全体考生的成绩状况,我们在公布分数线时还公布分数段统计情况,让考生知道自己的成绩在全体考生中的位置。知分、知线、知位报志愿,关键要在“准确”上下功夫。

对招生院校与专业的分层定位。大家知道,同一录取批次的学校,录取的分数有高有低,各个学校在社会、考生的心理定位是不一样的,也就是说是有层次之分的。对招生学校和专业合理分层定位,首先要根据国家权威部门的评价标准,如国家实施的“211”、“985”工程建设项目确定的学校与学科名单等,更重要的是要参考近几年学校在我省招生的报考情况及录取的最高分、最低分、平均分等情况,还可以参考有关评价机构对高校与专业的综合排名。总之,要综合考虑,合理定位,做到心中有数。

(三)读懂志愿设置,准确、完整表达升学愿望

首先要了解志愿设置的结构与作用。志愿设置有三大构件,即高校志愿、专业志愿、是否同意调剂(专业)。志愿是在录取中决定投档指向和安排学习专业的,“高校志愿”决定投档指向,是供招生管理部门使用的;“专业志愿”和“专业调剂”是高校录取考生安排其学习专业时使用的。

2014年江苏高考志愿填报是分数优先原则还是专业优先原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进一步深化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实现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转型、互补、拓展的改革目标,体现成人高校招生服务在职从业人员的宗旨,确保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新生入学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各类成人高等学校(以下简称“成人高校”)包括: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和普通高校所属的成人继续教育学院。

第三条 成人高校招生类型分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和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三种。在校学习形式分脱产、业余(包括半脱产、夜大学,下同)和函授三种。脱产最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四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业余和函授最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五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半。

国家已下达脱产班招生计划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等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可继续招收并举办脱产班。未经教育部批准的普通高校成人(继续)教育学院,一律不得招收并举办脱产班。

第四条 各成人高校要进一步树立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为在职从业人员服务的观念,发挥成人高校的办学特色,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生源特点和本校教学资源优势,特别是在招生专业设置上适时调整专业结构和培养方案,要改变“重文轻理”的倾向,注重实用性、技能性和职业性。要面向生产一线、广大农村和艰苦行业拓展生源,培养具有职业精神的实用性人才,努力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各成人高校要加强对函授站点的管理和资金投入,消除组织大规模异地报考的隐患。

第五条 成人高校设置的本专科招生专业(办学形式)原则上必须是本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已经批准设置的专业。成人高校增设新的招生专业(办学形式),必须报经省教育厅审核,予以公布后方能招生。

第六条 各成人高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制定本校招生章程,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必须如实反映本校的实际情况,内容包括招生范围、学习形式、学制、办学地点、录取原则、收费标准以及加试科目的时间、地点等。各成人高校应对已向社会和考生公布的招生章程内容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负责处理遗留问题。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教育部及省发改委、省教育厅下达的年度成人高校招生计划,汇总、核对院校的招生来源计划,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同时公布各校脱产班办学地点(必须办在校内)和经省教育厅备案同意的成人高校业余班及函授站地点。未经公布的招生学校、专业和办学点、函授点不得擅自招生。凡违规招生所引起的后果,责任自负。

第八条 按教育部要求,我省实行先公布招生院校专业目录,再根据考生报名情况等因素确定计划数的办法。

参与免试入学、单考单招以及面向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等改革试点项目的有关高校,其招生计划在教育部及省教育厅下达给各校的总计划数内实行单列。其中,专升本单列计划不得超过其核定招生总计划的30%;高起专单列计划不得超过其核定招生总计划的50%。

第九条 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有关文件规定,医学门类中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藏医学、蒙医学、维吾尔医学、针灸推拿学、预防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和医学检验等专业仍不得安排函授招生计划;艺术类、外语类专业,除经教育部批准的学校外,不得安排函授招生计划。

第三章 报名和填报志愿

第十条 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其专科及以上学历文凭必须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电子注册号码必须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到。专升本考生录取后入学报到时,必须持有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否则不能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将被取消入学资格,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各招生院校有义务提醒考生谨慎报考。

4.根据卫生部和教育部的规定,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5.身体健康,生活能够自理,且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第十一条 报名和填报志愿的方式、时间及地点

我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和填报志愿、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现场进行人像采集和报名信息确认的方式。

9月9日至9月13日,考生凭本人有效证件号码和本人手机号码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2014年成人高校网上报名系统(网址:www.jseea.cn)报名和填报志愿。

第十二条 报名信息确认

9月13日至17日,已经完成网上报名和填报志愿的考生必须到所在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以下简称“报名确认点”)办理人像采集和信息确认等手续,未经现场确认的报名和志愿信息无效。具体要求如下:

1.所有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人民警察、文职干部须分别持本人军官证、士兵证、、文职干部证,下同),按规定的时间到报名确认点办理报名信息确认手续。

2.报考医学类专业的考生,须在考生所在地市级招考机构的指定地点报名确认,不得跨市报名,只能报考在该市招生的院校(专业);现场确认时,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采集指纹等信息。

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按报名条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报名确认点审核。非本地户籍的考生还需提供在本地相关单位工作的《工作证》或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在职工作证明。

3. 报考专升本、第二学历的考生,在报名确认点确认时,报名确认点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信息,审核报名者学历信息。如被录取,新生进校报到时,须交毕业证书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用于复查。

本省各类成人高校在校应届毕业生中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在确认时必须持学校出具的《江苏省各类成人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报考专升本的证明》;如被录取,入学报到时必须持有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及以上证书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上打印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否则,不能办理入学报到手续,不能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相关高校要取消其入学资格。

4.凡是申请享受第二十五条所列照顾录取政策的考生,必须在报名网上正确填报有关信息,携原件到报名确认点验核、确认。具体携带的证件有:

(1)申请免试接受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退役士兵,在确认时须携带服义务兵役 “退役证”。

(2)“下基层”服务期满后申请免试接受成人专升本教育的考生,在确认时须携带的相关证件有:“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还须出具省组织部门颁发的“期满考核合格证书”;“三支一扶”人员还须出具省人事部门颁发的“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人员须出具省团委颁发的“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人员还须出具省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期满考核合格证书”。

(3)残疾考生还须出具《革命军人残疾证》或由各市、县(市、区)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

(4)凡填报成人高校专升本或第二学历的报名者,经过网上报名系统审核证书未通过的,在确认时须持有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

(5)其他类型享受照顾录取政策的考生,在确认时均须出具相关证件或证书。

上述材料的原件由报名确认点拍照录入网上报名系统。县级招考部门负责照顾对象的初审,市级招考部门负责复审,省教育考试院终审。终审通过的照顾对象由省教育考试院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无疑义后方可最终确定照顾资格。

5.报考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试点项目的考生,应在报考院校的组织指导下,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报考指定专业,并在所填报院校的组织下到报名确认点确认。

6.所有考生必须签订《考生诚信考试保证书》。

第十三条 填报志愿

考生须按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的2014年在江苏招生的成人高校招生专业目录,按录取批次和科别填报志愿。

填报志愿注意事项:

1.考生每个批次可填报一所学校志愿,每所学校志愿中可填报同科别的两个专业志愿及一个是否服从本校其他专业志愿。

2.对没有填报“服从本校其他专业”的考生,在录取时将按“不服从专业调剂”处理。

3.高起本考生可以兼报三门统考公共课科目相同的专科志愿(专科录取时,理化综合、史地综合成绩不计入总分)。

4.凡未被艺术、体育、烹饪、旅游管理等术科类专业(艺术、体育、烹饪、旅游管理等专业简称为“术科类”专业)录取的考生,如符合非术科类专业录取条件,招生学校可在规定时间内征询考生意愿后,择优调剂录取。

5.考生网上报名结束后,到报名确认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校核单》(以下简称《确认单》),《确认单》上的内容是考生参加考试、录取的重要凭据。考生在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和现场确认时,须认真核查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志愿等重要信息。如有差错,考生应当场向报名确认点工作人员提出更正,确认无误后须在《确认单》上签名确认。考生签名确认后,因未按规定认真校核本人信息所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6.考生须认真学习《考生守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签订《考生诚信考试保证书》,并与《确认单》一并交报名确认点留存备查。

7.考生报名及志愿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任何人不得更改。

第十四条 报名考试费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苏价费〔2005〕235号、苏财综〔2005〕65号文件,成人高考报名费为20元,考试费:高起专、高起本每门20元,专升本每门24元。高起专(考三门)考生共需缴纳报名、考试费80元;高起本(考四门)考生共需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专升本(考三门)考生共需缴纳报名、考试费92元。免试生报名费20元。

考生通过网上银行直接支付报名考试费。

 第四章 考试和评卷

第十五条 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日期为10月下旬的最后一个周六、周日。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第十六条 全国统一考试科目及各科考试时间、分值

1.高起本、高起专考试按文科、理科分别设置统考科目,其公共课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其中数学分文科类、理科类两种,外语分英语、日语、俄语三个语种,由考生根据报考学校对外语语种的要求选择一种。报考高起本的考生,除参加三门统考公共课的考试外,还需参加专业基础课的考试,其中理科类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为“物理、化学综合”(简称理化综合),文科类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为“历史、地理综合”(简称史地综合)。以上试题均由教育部统一命制。

2.专升本考试统考科目均为三门:两门公共课为政治、外语,一门专业基础课根据招生专业所隶属的学科门类确定。专升本统考科目试题除日语试题由省教育考试院命制外,其他均由教育部统一命制。

3.统考科目按教育部《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2011年版)的要求命题。我省自行命题的专升本日语科目考试复习用书为人民教育出版社、光村图书出版株式会社合作编写的《中日交流标准日本语》(初级,上、下册)。所有统考科目试题满分均为150分。高起本、高起专的统考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升本每门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4.报考术科类专业的专业加试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经批准的外省少数艺术类招生院校单独加试除外)。术科类专业的加试成绩不计入文化总分,专升本、高起本录取时由省教育考试院单独划定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高起专由录取院校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加试时间、地点及办法详见报名网站上的《江苏省各类成人高校招生术科类专业加试办法》。报考术科类专业的免试生,均须参加术科专业加试。

5.招生学校非术科类专业如需自行组织专业课加试,必须在学校的招生章程中注明,并将加试方案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向社会公布。

第十七条 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评卷

1.考试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领导下,由各市招办按照《2014年江苏省各类成人高校招生考试考务工作细则》组织实施。

2.考生在标准化考点进行考试。医学类专业考试安排在地级市市区的标准化考点。医学类考点组织对考生指纹抽检。

3.考生须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4. 我省成人高考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考生应按以下要求作答:考生应根据要求将选择题答案用2B铅笔填涂在答题卡规定位置;将非选择题答案用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答在答题卡规定区域,字体要工整,笔迹要清楚;不得在规定区域外答题,不得在本题之外的其他题目栏内答题;必须按规定要求绘图、作答及涂改。因考生自身用笔不当或不按规定作答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评卷工作在省招委会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考试成绩只通知考生本人,不公布。不对考生查卷。

 第五章 录 取

第十八条 录取工作在省招委会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

第十九条 录取工作实行“省教育考试院管理监督、学校具体负责”的录取体制,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招生政策、院校计划及考生成绩对招生学校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其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况予以纠正。各招生学校要建立自我约束机制,加强自我监督,各校的纪检、监察部门要参与招生工作,对招生工作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尤其要加强对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试点项目招生的监督。

第二十条 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省招委会根据成人高等教育对新生的基本要求,参照考生统考科目成绩和我省的招生计划,按科类分别划定,并报教育部备案。其中,高起本艺术类专业(除史论、编导类专业外)和体育类专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相应招生类型和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艺术类高起本考生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由招生学校录取时作为参考。

第二十一条 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全部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工作分本科录取阶段和专科录取阶段两个阶段。

本科录取阶段:

1.本科预填志愿录取: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投档原则按考生专升本和高起本志愿投档,高校确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并退回未录取考生电子档案。

2.填报本科征求志愿:凡未被录取的省控线上的专升本和高起本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按规定在网上填报本科征求志愿,并在网上予以确认。

3.本科征求志愿录取: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投档原则按考生征求专升本和高起本志愿投档。高校确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并退回未录取考生档案。然后,按照有关政策进行政策性降分录取。

专科录取阶段:

1.专科预填志愿录取: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投档原则按考生高起专志愿投档,高校确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并退回未录取考生电子档案。

2.填报专科征求志愿:凡未被录取的省控线上的高起专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按规定在网上填报专科征求志愿,并在网上予以确认。

3.专科征求志愿录取: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投档原则按考生征求高起专志愿投档。高校确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并退回未录取考生档案。然后,按照有关政策进行政策性降分录取。

第二十二条 对于参加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成绩达到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按科别、成绩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批量投档,由招生学校根据本校招生章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专业;对于报考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试点项目的考生,在每批次批量投档前,由省教育考试院按院校提供的考生名单投档,由招生院校确定录取专业。院校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

第二十三条 录取中,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上线情况,按招生计划进行调剂录取工作。对少数院校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人数较少、确实难以开班的专业,该院校要主动征求考生意见,负责处理好不开班专业的线上考生的调剂入学问题。

第二十四条 录取新生名单由成人高校提出,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成人高校须按审核后的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必须寄发考生本人签收。

第二十五条 照顾录取政策

一、免试生照顾政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经本人报名并申请,成人高校审核,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可免试入学。

1.“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各部委、省级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的“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获得者。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须出具国家体育总局监制并经省体育局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一级运动员获得者(须经省体育局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且户口或工作单位在本省的人员。

4.人民警察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含三等功)者;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5.具有高中毕业或高中同等学力的退役士兵可申请进入专科层次的成人高校学习;具有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可申请免试进入本科层次的成人高校学习。

6.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获得者,高职考生可申请免试入学专升本相关专业;中职考生可申请免试入学高起专相关专业。

7.在普通高职(专科)、五年一贯制高职学校获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称号的毕业生,可免试入学专升本相关专业。在中等职业教育学校获省级及以上三创优秀学生、三创优秀学生干部等称号的毕业生,可免试入学高起专相关专业。

8.已获得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文凭,报考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第二学历者,可免试入学专升本;已获得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文凭,报考成人高等教育专科第二学历者,可免试入学高起专。

二、加分投档照顾政策

1.25周岁及以上(198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者),生活能够自理,且不影响本人所报专业学习的残疾人,省教育考试院可在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确定。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可在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3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确定。

(1)地(市)级人民政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及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25周岁以下(1989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者),生活能够自理,且不影响本人所报专业学习的残疾人。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可在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2)人民警察。

(3)边疆、山区、牧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4)25周岁及以上(198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者)。

4.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可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符合两项及以上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照顾分数不累计,只取加分较高的一项。

申请享受以上照顾录取政策的考生,须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并经省教育考试院公示无异议后方为有效。

第二十六条 农、林、水利、地质、矿业、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等专业,在省录取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投档,降分幅度不得超过20分。

第二十七条 高起本和专升本的公安、监狱、劳教类专业在省录取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投档,降分幅度不得超过20分。

 第六章 新生复查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招生学校要对已报到新生进行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应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招生学校应采集医学类专业报到新生指纹信息,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比对。对不能通过学籍电子注册的专升本新生,必须进行第一学历复核,不能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相应层次及以上毕业证书者,由招生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有关省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备案。

第七章 其 他

第二十九条 其他特殊类型招生

1.单独命题、单独考试、单独招生等特殊类型的计划、报名、成绩、录取招生信息须纳入我省成人高校招生管理系统,统一进行管理。

2.面向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试点项目的招生办法另行下发。

第三十条 对违反成人高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院校和人员,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江苏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江苏省2014年高考总分是多少

录取学校后,学校是根据分数优先录取专业志愿,如果B同学没有被第一专业录取,第二志愿优先B同学第一志愿。由于江苏是3+2模式,如果有A+或者A,在录取专业时会加分,一股A+加2分,A加1分后录取专业。

2014年江苏高考新方案:总分可能780分 英语口语听力一年两考

1、2014年江苏高考总分是480分,其中语文160,数学160,英语120,附加分40。

2、2014年江苏省高考所有科目采取自主命题形式。

3、江苏省普通高考模式为“3+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

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各科分值设定为:语文160分,数学160分,外语120分,共440分。语文、数学分别另设附加题40分。

文科类考生加试语文附加题;理科类考生加试数学附加题;不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专业的体育类、艺术类考生不加试附加题。

文科类、理科类考生三门统考总分为480分,体育类、艺术类考生三门统考总分为440分。

江苏省如皋市2014年高考英语总分多少

 2018届的江苏高考生可能使用新高考方案,届时高考总分可能增加至780分,比现在的480分足足高出300分!如果这成为现实,江苏将从现在的高考总分全国最低,变为全国前列。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可能在高二就学完、考完—现代快报记者从有关渠道了解到,正在酝酿中的高考新方案,存在以上可能性。

 在这个可能的方案中,计分科目分值具体为:语文180分、数学180分、英语150分(100分笔试+50分听说)、选测科目变为三门,各90分(其中两门高校指定,一门学生自选)。随后记者采访了相关的高校和中学,高校表示,可能仍按大文大理定选科,而中学方面,已经在提前酝酿增加语数教师,重排课表。

  新方案可能有哪些变化?

 变化

 7月10日,记者从相关人士处获悉,新方案中的总分,可能将华丽转身为780分,“逆袭”为全国居前列的高总分。

 可能的方案中,780分的总分是这样分配的:语文、数学各180分,英语150分,三门选测科目各90分。

 在新方案中,语文、数学两科不再是因为文、理倾向,有附加分,而将是完全一样的分值;英语从120分,升至了150分,100分笔试,50分听说—特别引人注目的是,其中增加了以前不计分的口语;选测科目从两门计等级,变为三门计分,每门90分,其中两门为高校指定,一门为学生自选。

  语数外分值调整,选测三门计分

 7月10日,江苏省教育部门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未来,将由高校对选测科目提出要求,江苏高考新方案中,物理化学等选测科目将由等级制转化为计分制。

 那么,高校将如何确定科目和分数?南京一所高校相关负责人表示,届时,高校可能将按照文理科确定两门选测科目。“到底选那几门科目不会具体细化到专业,但会按照文理科大类来区分,例如理科专业基本会要求选测物理、化学,医学院必选生物,文科专业选择历史、政治。”

 该负责人说,“高校录取时,将选测科目的分数计入总分,按照从高到低的原则参与专业排序。”有专家指出,选测科目计入总分,总分势必增加,这对于提高考生的区分度是有利的。

  选测科目将由等级制转化为计分制

 英语口语听力一年两考,口语也计入总分

 在拟定的江苏高考新方案中,“英语一年两考先从口语和听力开始,计入总分,笔试会考虑逐渐纳入一年两考。”这一变化,受到中学特别是城市中学师生的普遍肯定。

 “其实我们之前都通过多渠道反映过,口语应该计入总分,现在真实现了,觉得是学生的一种福音。”江苏一所城市四中学的校长表示,学外语就是为了交际运用,以前不重视口语,不计分,学生学的是哑巴英语。现在口语将计入总分,这是一种很好的导向,不管是城市还是农村的学校,都会更注重口语。南京初二学生家长顾女士认为,口语计分会直接影响学校对口语的重视程度。“如果现在开始增加口语教学,到高中毕业,孩子用英语交流应该不成问题了。”

  可能会带来哪些影响?

 对于中学来说,新高考方案肯定会带来师资要求的调整。“如果真是高三只学语数外,那语数老师首先是不够的。”一位中学校长说,现在高三通常是语文、英语一个老师教两个班,数学有可能教一个班,也可能是两个班。“以语文学科为例,一个老师的一周满课时是12课时,如果以后增加了课时,两个班一周一个老师可能最多要上28节课,这根本不可能。”这位校长说,人手不够,就只能从高一高二调人,那高一高二就需要增加新教师,这需要编制,也需要时间储备。

 他还表示,英语口语要求提高了,选测科目计分,这些都会对师资有更高要求。

 师资:语数老师要增加,英语老师压力大

 课表:高三的课表要调整,加入音乐美术

 “如果高二结束所有选测科目的学习,那学生高三就只有语数外三门高考科目,再加上体育,任何学生都吃不消这样的排课。”一位校长说,学校已经在考虑未来调整课表。

 这位校长表示,“比如把高一的音乐和美术的课时,调到高三,给学生调节一下状态。”

 据悉,高三一天排进课表的有八节课,也有学校表示,实在不行,看学生的状态,也会多增加自习课。“学习每一门课都要有消化的时间,语数外上太多了,学生消化不了也是白费。”

  分班:从高一结束提前到高一上学期结束

 目前江苏的高中生,多在高一下学期进行选科分班,目前较流行的是五种模式。即物化组合、物生组合、物地组合、史政组合、史地组合。

 一所四高中校长表示,如果真实行这个方案,学校可能从原来的高一结束分班,提前到高一上学期结束时就分班。“因为以前选测科目是和语数外一起在高三考的,未来高二就要考完,还是要重点保证选的三门。”

 他表示,通常有一部分学生的文理兼优,所以不会特别明确三门,学校预计会选择三四个班,让这些学生能够六科都全力学习,这样他们最终选择高校和专业时,范围也更广。

  7月11日9时至15时

 填提前批征平志愿

 提醒:贫困专项计划还有69个征平名额

 文理科提前批暂时没有被录取的同学不要灰心,你们的机会又来啦。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高招日程安排,文理科提前录取本科批次填报征平志愿的时间为7月11日9:00至15:00。另外,今年首次面向全省12个县招生的贫困专项计划还有69个名额,小伙伴们可以大胆填报。

 本次征求平行志愿包括军事(含预备军官学员、国防生)、公安政法、航海、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及其他院校共5类计划。考生只能在5类计划中选择其一填报,5类计划之间不得兼报。今年,苏州大学、扬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等11所省属高校首次拿出在本一批次招生的50个计划,向江苏丰县、睢宁县、泗洪县等12个实施脱贫奔小康工程重点县(区)的农村户籍考生敞开大门。

 现代快报记者9日采访了相关学校获悉,这些农村贫困学生录取情况良好,录取专业有的是学校优势专业,就业前景良好。但是,今年是江苏首次实施贫困学生专项招生,在提前批投档时,5所学校还有69个招生计划缺额。理科中,南师大还有7个招生计划,南中医有20个,南通大学有13个。文科中,南信大有7个招生计划,江苏师范大学有22个。这些缺额计划将依旧用于贫困学子。

  艺术类提前批公办本科

 第2小批录取7月11日结束

 7月10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发布,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第2小批的投档、录取工作10日开始进行。该小批院校为根据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考生的省内外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共有院校154所,计划招生5862人,共投出考生6145人。从投档情况看,该批次平行志愿满足率较高,绝大部分院校生源充足,仅个别院校计划有缺额。

 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院校第2小批录取工作将于今天结束,7月12日将开始进行第3小批院校志愿录取工作。

2014年江苏高考政策是什么?听说小四门要算入总分,不按等级划分了。请知情人士解答下,对我真的很重要...

2014江苏高考考试科目分值

江苏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江苏省普通高考模式为“3+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

1. 统考科目

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各科分值设定为:语文160分,数学160分,外语120分,共440分。语文、数学分别另设附加题40分。

文科类考生加试语文附加题;理科类考生加试数学附加题;不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专业的体育类、艺术类考生不加试附加题。

文科类、理科类考生三门统考总分为480分,体育类、艺术类考生三门统考总分为440分。

2. 学业水平测试

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包括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七门。所有考生均需取得上述七门科目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文科类、理科类考生须选择选修测试(以下简称“选测”)科目两门,必修测试(以下简称“必测”)科目五门。其中文科类考生选测科目除须选择历史外,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中再选择一门;理科类考生选测科目除须选择物理外,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中再选择一门。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考生选定的两门选测科目之外的五门为必测科目。

不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体育类、艺术类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可均选择必测科目。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参加文科类或理科类专业录取时,其学业水平测试的科目要求和等级要求与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要求一致;参加体育类、艺术类专业录取时,考生如报考七门必测科目(含技术科目)又报考两门选测科目并取得成绩,只选取七门必测科目成绩作为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如报考五门必测科目、两门选测科目并取得成绩,可将其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视为相应的必测科目成绩。

选测科目各科满分为120分,按考生成绩分布分为A+ 、A 、B+、B、C、D六个等级。其中:A+ 为前5%(含5%),A为5%~20%(含20%),B+ 为20%~30%(含30%),B为30%~50%(含50%),C为50%~90%(含90%),D为90%以后。

必测科目各科满分为100分,按考生得分分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A为100分~90分,B为89分~75分,C为74分~60分,D为59分及其以下。

技术科目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视为D级。

3. 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分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六个方面。

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三方面,凡符合基本标准者,可评为合格;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三方面,分A、B、C、D四个等级。

2014年江苏高考加分政策

不会变化太大,高考制度太大,对教学有很大波动。唐进委员问:目前,我省高考制度主要有两个问题:一是从全国范围看,我省的考试方案繁杂,整个高中三年都围绕高考在转,高二应付“小高考”,高三全力应对“大高考”,割裂了三年系统学习。二是主考语数外不利于全面选拔人才,语数外三门成绩计入总分,其中有两门与语言有关,这样的高考模式对偏向理科的学生十分不利,目前理工类院校难以招到足够合格的生源。请问,是否有这方面的改革计划,将学业考核与高校招生考试脱钩,恢复3 X的方案,X由学生自选并按分数而不是按等级计入高考总分,让学生扬长避短充分发挥自己优势,从而选拔出各类有潜质的人才?  江苏省教育厅厅长沈健表示, 2008年高考方案从实施之初直到现在,一直有包括省人大代表在内的社会各方面的改革意见。概括起来,这些意见主要反映08方案较为复杂、总分偏低、区分度不够、理科科目所占权重不够等问题。  对此,今年上半年,省教育厅召开多个座谈会,听取各方意见。  沈健说,未来,将更加科学明晰地界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和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功能定位。“江苏实行语数外加学业水平测试加综合素质评价的模式,与学业水平等级的模式,虽然还需要完善,但也需要保持相对稳定。” 沈健同时表示,高考改革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系统工程,必须慎之又慎,既不能犹豫不决、裹足不前,也不能朝令夕改、盲目冒进。

2014年江苏高考录取照顾政策

据扬子晚报11月1日报道,江苏省2014年高考加分政策不变。此前,有传言说江苏2014年高考将取消“小高考”加分。

附:江苏2013年高考加分政策

江苏2013年高考加分政策公布。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将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分投档(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重大突出事迹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报经省招委会讨论批准,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2)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3)烈士子女,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4)少数民族考生平行院校志愿中A院校报考民族院校的,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报考其他院校的,录取时可加3分投档。

(5)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6)外语选考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其本科平行院校志愿中的A院校的第一专业报考非英语语种的外语专业,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从2015年起,取消该项照顾政策。

2.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申请享受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名单,须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报省教育考试院等有关部门接受审核,审核通过的名单经再次公示无异议后方为有效。

3.根据江苏省08高考方案及其完善微调办法的有关规定,凡符合下列规定之一的应届考生,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具体规定如下:

(1)对第一次参加必修科目测试,且技术科目测试合格(含技术科目补考合格,下同)的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每1门必修科目成绩达到A级,在划线前加1分计入统考成绩;如4门必修科目成绩均达到A级,且技术科目测试合格,在划线前奖励1分,即加5分计入统考成绩。

(2)不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体育类、艺术类考生,第一次参加必修科目测试,且技术科目测试合格,每1门必修科目成绩达到A级,在划线前加1分计入统考成绩;如4门及4门以上必修科目成绩达到A级,且技术科目测试合格,在划线前加5分计入统考成绩。

(3)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在参加文科类或理科类专业录取时,除两门选修科目以外的4门必修科目,如在第一次参加学业水平测试取得A级的,且技术科目测试合格,其奖励分数参照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的政策执行;在参加体育类或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其奖励分数参照不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体育类、艺术类考生的政策执行。

第3条规定的政策性奖励分可与第1条规定的照顾分值累计。

4.在综合素质评价中,考生“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单项达到A级且其他三项均为合格的,高校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取;均为D级的,高校可以不予录取。

2014年江苏高考录取照顾政策已经为各位考生介绍如下,具体的照顾政策内容下面将由我为各位考生介绍如下,尽请关注!

根据《江苏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规定,我省2014年高校招生照顾录取政策确定如下: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将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分投档(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分值一项),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重大突出事迹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报经省招委会讨论批准,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2.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3.烈士子女,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4.少数民族考生平行院校志愿中A院校报考民族院校的,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报考其他院校的,录取时可加3分投档。

 5.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6.外语选考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其本科平行院校志愿中A院校的第一专业报考非英语语种的外语专业,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从2015年起,取消该项照顾政策。

 (二)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申请享受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名单,须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公示无异议后,经省教育考试院及有关部门审核,并经再次公示无异议后方为有效。

 (三)根据我省08高考方案及其完善微调办法的有关规定,凡符合下列规定之一的应届考生,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具体规定如下:

 1.对第一次参加必修科目测试,且技术科目测试合格(含技术科目补考合格,下同)的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每1门必修科目成绩达到A级,在划线前加1分计入统考成绩;如4门必修科目成绩均达到A级,且技术科目测试合格,在划线前奖励1分,即加5分计入统考成绩。

 2.不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体育类、艺术类考生,第一次参加必修科目测试,且技术科目测试合格,每1门必修科目成绩达到A级,在划线前加1分计入统考成绩;如4门及4门以上必修科目成绩达到A级,且技术科目测试合格,在划线前加5分计入统考成绩。

 3.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在参加文科类或理科类专业录取时,除两门选修科目以外的4门必修科目,如在第一次参加学业水平测试取得A级的,且技术科目测试合格,其奖励分数参照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的政策执行;在参加体育类或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其奖励分数参照不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体育类、艺术类考生的政策执行。

 第(三)条规定的政策性奖励分可与第(一)条规定的照顾分值累计。

 (四)在综合素质评价中,考生“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单项达到A级且其他三项均为合格的,高校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取;均为D级的,高校可以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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