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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高考加分政策少数民族-高考加分的少数民族广西
tamoadmin 2024-10-10 人已围观
简介1.我是壮族,户口在广西,如果我高中三年都在广东读,高考回广西,考北京的学校,按少数民族高考能加分吗2.广西壮族高考加分政策20233.回族高考加分政策20224.壮族高考加多少分我是壮族,户口在广西,如果我高中三年都在广东读,高考回广西,考北京的学校,按少数民族高考能加分吗少数民族考生在高考时是有加分的,似乎广西加分更高一些。对于报考外省和本省的本科院校都有加分,如果报考民族类院校加分继续有效,
1.我是壮族,户口在广西,如果我高中三年都在广东读,高考回广西,考北京的学校,按少数民族高考能加分吗
2.广西壮族高考加分政策2023
3.回族高考加分政策2022
4.壮族高考加多少分
我是壮族,户口在广西,如果我高中三年都在广东读,高考回广西,考北京的学校,按少数民族高考能加分吗
少数民族考生在高考时是有加分的,似乎广西加分更高一些。对于报考外省和本省的本科院校都有加分,如果报考民族类院校加分继续有效,同时民族类院校对少数民族考生的录取线还会比汉族考生第一点,等于有更多的优惠。
广西壮族高考加分政策2023
其他信息:
广西高考加分政策包括烈士子女的考生,可以加20分。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可加20分。自主就业的退役军人考生,可以加10分。下面整理了详细信息,来看一下! 广西高考加分什么政策 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考加分政策进行了适当调整。 不改变5个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实施范围,降低部分项目分值 《方案》保留了所有五个全国性积分项目。其中:保留项目,分数不变的全国性积分项目有3个。 烈士子女的考生,可以加20分。 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可加20分。 自主就业的退役军人考生,可以加10分。 保留项目以降低分数的全国性积分项目有两个。 “归侨、侨眷、归侨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加分”项目。海归、侨眷、海归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过渡期加分不变(仍为10分),过渡期后降低加分7分。 “少数民族考生加分”项目。少数民族考生在过渡期内,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加分分值不变,不符合“三统一”条件的降低加分分值,过渡期后降低加分分值。 高考加分政策公平吗 在高考成绩加分方面,一直以来都饱受考生诟病,最新回应,已经大幅度减少和严格控制高考加分项目,取消了5类全国性的高考加分,逐步取消地方性的95类加分,对于部分想通过高考加分上更好的大学的这部分学生来说,高考的优势就没有了。 但是对于大多数考生来说,无疑是一项利好的消息,毕竟依靠高考加分进入好大学的学生数量只是少数,这样更能够体现高考的公平性。 为何高考加分政策受到大多家长的诟病呢?原因很明显,因为加分政策只是让少数人受益,虽说加分的政策的初衷是体现学生的综合素质,更能体现教育评价的多元化,比如有特长的考生能够获得更好的发展,再比如很多优秀的学生干部、体艺等特长生可以享受到这些待遇。 尤其是少数民族子女享受到的加分政策,还有烈士子女享受到高考加分政策等,都是可以理解的。
回族高考加分政策2022
回族高考加分政策2022如下:
如果是符合加分条件的回族加分是20分。广西户籍的考生不论在广西区内任何地方参加高考,均以其身份证或户口簿上记载的现户籍地址作为享受少数民族加分或边疆、山区、少数民族聚居区加分的依据。
加分分值:10个世居少数民族:+20分户籍在全区范围内(除户籍在南宁市、桂林市、柳州市、梧州市、北海市等5市城区的考生外)的瑶、苗、侗、毛南、仫佬、回、彝、京、水、仡佬族等10个世居少数民族的考生,加20分。
壮族高考加多少分
法律依据(一)烈士子女考生,总分加20分。
(二)在全区范围内(除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等5市的城区外),对瑶族、苗族、侗族、毛南族、仫佬族、回族、彝族、京族、水族、仡佬族等10个世居少数民族的考生,总分加20分。
对融水、三江、龙胜、恭城、隆林、富川、罗城、环江、巴马、都安、大化、金秀、资源、凌云、西林、防城港市防城区、东兴市、靖西、那坡、凭祥、大新、宁明、龙州、德保、扶绥、崇左市江州区、天等、上思等28个民族自治县(含享受民族自治县同等待遇县)和边境县(含享受边境县同等待遇县)的少数民族考生,总分加20分。
对融安、灌阳、蒙山、百色市市辖区(右江区)、田阳、田东、平果、乐业、田林、昭平、河池市市辖区(金城江区)、南丹、天峨、凤山、东兰、宜州、忻城、象州、武宣、上林、隆安、马山等22个山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总分加10分。
除上述50个县(市、区)、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城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10个世居少数民族的考生外,区内其他市、县的少数民族考生,总分加7分。
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城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总分加5分。
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高报名条件,户口未迁入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外来人员,除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有效期内的经广西壮族自治区设区的市(含)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公安部门颁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即人才居住证)的之外,属于少数民族的,总分加5分。
(三)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的考生,总分加10分。
(四)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考生,总分加10分。
(五)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总分加20分。
扩展资料规范保留2项地方性加分项目
(一)山区、边境县考生加分项目。
对融水、三江、龙胜、恭城、隆林、富川、罗城、环江、巴马、都安、大化、金秀、资源、凌云、西林、防城港市防城区、东兴市、靖西、那坡、凭祥、大新、宁明、龙州、德保、扶绥、崇左市江州区、天等、上思等28个山区和边境县(含享受边境县同等待遇县)的考生,总分加20分。
对融安、灌阳、蒙山、百色市市辖区(右江区)、田阳、田东、平果、乐业、田林、昭平、河池市市辖区(金城江区)、南丹、天峨、凤山、东兰、宜州、忻城、象州、武宣、上林、隆安、马山、防城港市港口区等23个山区和边境县(含享受边境县同等待遇县)的考生,总分加10分。
(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加分项目。
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总分加10分。
四、取消其他地方性加分项目
2015年1月1日起,取消留学回国人员的随归子女考生加分等加分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