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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_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模板

tamoadmin 2024-07-19 人已围观

简介1.2022年湖南怀化市主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实施方案已出炉2.2021年湖北十堰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3.明年起,新生报名以房屋产权证为准!吴兴区2021年中小学招生政策公布4.2021年湖北宜城市义务教育统一平台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已发布5.关于做好2022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6.关注!河西区小学招生简章发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关于深化

1.2022年湖南怀化市主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实施方案已出炉

2.2021年湖北十堰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3.明年起,新生报名以房屋产权证为准!吴兴区2021年中小学招生政策公布

4.2021年湖北宜城市义务教育统一平台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已发布

5.关于做好2022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6.关注!河西区小学招生简章发布

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_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模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和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切实维护教育公平、公正,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义务教育,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依法保障适龄少年儿童入学,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巩固我市招生制度改革成果,规范学校招生行为,营造阳光公正的义务教育招生氛围和良好的教育生态,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社会满意度。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原则。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行以县区为主的管理机制,各县区人民依法承担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主体责任,县级人民要科学制定区域内义务教育发展规划,确保义务教育学位主要由公办学校提供,坚决防止将实施义务教育的主体责任推向市场。

 (二)坚持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原则。所有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从实际出发,根据县域内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布局、办学条件、学位数量、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规模和划片入学范围。招生片区范围要及时对外公布。学校按照“房户一致”优先原则,排列先后顺序分类分批招生,鼓励实行“多校划片、随机派位”。

 (三)坚持公民同招原则。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招生工作由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严禁民办学校自行组织。原则上,民办学校的招生范围限于审批地行政区域;对市级审批的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可面向市辖区招生(孟津区、偃师区招生范围和方式不变)。

 (四)坚持公平公开原则。各县区统一使用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开展学生信息集和招生、招生范围、录取信息发布等工作,全面实行阳光招生、规范招生。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咨询方式等,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三、招生办法

 公办、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使用同一平台,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选择1所公办学校或1所民办学校,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电脑端或手机端:://ywzs.jyt.henan.gov.cn/)进行报名,根据页面提示填写真实信息。对弄虚作、伪造证明材料造成学生不能正常入学的,后果由监护人负责。操作确有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划片学校进行现场报名。

 (一)市区公办学校报名办法及程序

 1.8月5日8:00至10日18:00网上信息集。监护人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电脑端或手机端:://ywzs.jyt.henan.gov.cn/)完善学生基本信息,报名辖区内学校,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在完成网上信息集后,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学校完成现场资格审核。8月10日18:00,招生服务平台自动关闭。

 2.8月5日至11日现场资格审核。已在招生服务平台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父母、儿童预防接种证(仅小学报名时提供))到报名的辖区内学校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其监护人需提供居住证或务工凭证(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簿、父母、儿童预防接种证(仅小学报名时提供)。

 3.8月18日至20日公办学校二次录取。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

 (二)市区民办学校报名办法及程序

 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的民办学校,实行“注册入学,直接录取”;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的一年级和七年级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具有该小学6年连续学籍的应届毕业生可通过该校初中部的直升方式入学,学校直升方式入学学生人数不能超出该校七年级的招生;若符合条件的直升人数超过该校七年级的招生,也要通过电脑随机录取。

 1.8月5日8:00至10日18:00网上信息集。符合民办学校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监护人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电脑端或手机端:://ywzs.jyt.henan.gov.cn/)进行报名,完善学生基本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学校完成现场资格审核。8月10日18:00,招生服务平台自动关闭。

 2.8月5日至11日现场资格审核。初审合格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携带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父母、儿童预防接种证(仅小学报名时提供),选择直升的还需携带由小学加章的学籍表(学籍变动轨迹证明)等材料到报名的民办学校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其监护人需提供居住证或务工凭证(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簿、父母、儿童预防接种证(仅小学报名时提供)。

 3.8月12日至17日电脑派位及录取。进行报名、直升数据整理、公布电脑派位学校、现场电脑派位、公布录取结果、学生到校报到等工作。

 4.8月18日至20日,补录及其他。民办学校补录。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对应辖区内公办学校,若对应辖区内公办学校无空余学位,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

 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具体安排将在《洛阳市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实施方案》公布。

 各县招生时间和办法可参考市区进行。

 (三)洛阳外国语学校招生

 洛阳外国语学校是外国语特色学校,是全国22所首批在教育部备案的外语学校之一,在实行免试相对就近入学的同时,部分学生实行推荐生入学制度,接收外语能力突出的学生,由各城市区小学推荐、区教体局审核同意。推荐生面向城市区小学招收6个班(含英、日、俄、西、德等语种),各区按1:1的比例分配到各小学,各小学在尊重学生意愿的前提下,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定推荐对象。推荐工作要做到推荐名额公开、推荐条件公开、推荐办法公开、推荐结果公开,接受学生和家长监督。

 (四)全面保障不同群体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1.保障随迁子女入学。各县区要落实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就学,切实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材料,确保符合条件随迁子女“应入尽入”,不得将随迁子女集中在少数学校。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占比低于国家规定标准的,且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以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在教体局官方网站或所在区域上公布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设立专门服务窗口,公布服务(咨询)电话。

 2.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当地残联,认真摸清残疾或孤独症儿童少年底数,“一人一案”进行分类安置,确保不失学,不辍学。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安排送教上门,依法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

 (五)落实好优抚对象子女入学优待政策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优抚条件的优待对象,按照相关政策,妥善安排入学。

 四、工作要求

 1.严格控制班额。各县区要因校施策,严格控制和合理调整大班额、超大校额学校的招生,严格控制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的班额,确保56人及以上大班额零增量。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和学校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招生。对于有大班额的学校,严格控制择校,确保2021年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消除大班额。

 2.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各县区要进一步健全及有关部门、学校、家庭等多方联控联保责任制,不断完善“一县一案”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压实责任,坚决防止因疫、因贫、因病辍学。要聚焦重点县区、重点人群、重点环节、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做好残疾儿童、贫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入学工作,加强教育关爱与帮扶,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各县区教育部门宣传好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政策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并帮助其解除后顾之忧。

 3.加强学籍管理工作。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学籍管理,充分认识学籍是招生入学结果的体现,要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河南省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及时完成小学新生注册和初、高中新生学籍接续。要严格落实学生“人籍一致,籍随人走”,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等现象,严禁跨区域招生,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4.严查非法办学行为。各县区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排查并依法依规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或其他形式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行为。对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严格落实招生纪律。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严禁无、超组织招生;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义务教育学校对学生进行成绩排名、宣传考试状元和升学率。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不得招收中国籍学生。就近分配入学后,自行选择到其他学校就读的学生,初中毕业时参加普通高中招生,不享受分配生待遇。

 6.加强招生宣传。各县区要与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通力合作,加强舆论宣传引导,解读招生入学政策,宣传促进教育公平的具体举措,在全社会营造正确的义务教育质量价值观、学生成长观,引导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念,摒弃唯分数、唯升学的功利化倾向。

 各县区要结合当地教育实际,制定本地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实施方案,于5月底前报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并向社会发布。

 7.加强监督问责。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立监督和违规违纪举报及申诉受理机制,畅通渠道,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及时处置招生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突发,消除影响正常招生秩序和社会稳定的隐患苗头。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于严重违规招生的民办学校,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属地学校招生工作监管不力的,依法依规依纪对责任管理部门和人员予以问责。

 

2022年湖南怀化市主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实施方案已出炉

普通高中招生是普通高中教育的关键环节,是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的重要内容。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大力促进和维护教育公平,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切身利益,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方面。为此,市教育局成立2021年普通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统一发布招生、确定招生范围、划分录取批次、统一时间进行网上填报志愿,由市招生办、基础教育科组织按批次进行全市统一录取,录取结果做为普通高中学籍注册管理部门的注册依据。要坚决杜绝违规争抢生源现象,切实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生和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全面实施“阳光招生”,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整体提升普通高中办学水平,实现城乡教育更加公平更高质量发展。

 二、招生

 各县(市、区)按照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根据域内普通高中布局、办学条件、办学规模、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年度目标、规范办学要求以及初中毕业生数量等情况,编制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市教育局进行审核,确定2021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27565人,承德市特教学校高中招生60人。承德市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表(附件2),此是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学生学籍注册的依据,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超招生,班额必须控制在55人以内,不得出现新的大校额、大班额。

 市批准设立的民办高中学校2021年在审批机关管辖的区域(以下简称审批地)以外招生控制在学校招生总数的30%以内,并逐年递减。要按照均衡原则,将民办普通高中在审批地以外的招生分配到其他各市。市教育局要将拟定的本市域各民办普通高中在审批地以外的招生书面告知并协商生源地各市教育局,生源地各市教育局根据本市普通高中学位短缺等情况,于6月10日前做出书面回复。各市教育局要将生源地市教育局书面同意的招生,确定为本市域民办普通高中在审批地以外的招生;不得将生源地市教育局未书面同意的招生,确定为本市域民办普通高中在审批地以外的招生。6月20日前并附每所民办普通高中办学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以及生源地市教育局书面同意的外地民办普通高中招生报省教育厅备案。

 单独招收艺术体育特长生的高中学校,在招生中单独列招生人数,单独设置志愿代码,可以由高中学校组织专业测试,于7月30日前将普通高长生专业测试成绩表(附件3),按照测试成绩由高到底排序,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学校公章和电子版报市招生办、基础教育科。录取时依据划定的中考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录满人数为止。承德八中(承德艺术高中)、双滦实验中学面向全市招收艺术体育特长生,学校不单独组织专业测试,依据考生志愿,按照中考成绩依次录取,录满人数为止,入校报到后进行专业测试分班。

 普通高中进行中外合作办学,均需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未经审批,一律不得以中外合作办学名义招生。普通高中“国际部”招生工作,实行单列,纳入统一招生管理,录取分数应达到同批次学校录取要求。“国际部”实行独立编班,学生就读期间不得转入普通班级。

 依据省文件精神,各公办高中学校可以有5%自主招生,自主招生由各高中学校成立组织、制定方案,依据考生中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特长,在中考成绩公布后进行。如学校确认不进行自主招生,在全市统一录取时提交放弃自主招生申请,自主招生指标可转为统招生指标,纳入统一录取。已确认被自主招生学校录取的学生,享受统招生待遇,不需填报中考志愿,不再进入统一志愿录取流程。自主招生学校不得重复录取或转录已被全市统一录取的考生。各高中要主动公开自主招生的方案、录取结果,于2021年7月20日前将承德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备案表(附件4)一式两份报市招办审核备案。审核中发现自主招生名单有被全市统一录取的考生,则以统一录取为准,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向考生做好解释工作。如未按时上报自主招生名单,视为放弃自主招生名额。

 三、招生对象和范围

 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对象为我市辖区范围内2021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且必须参加中考;民办普通高中除上述招生对象外,要以审批地招生为主,在优先满足审批地初中毕业生就学愿望和需求的前提下,可在审批地外招生,要求中考成绩达到当地最低录取分数线。最迟从2024年开始,民办普通高中在审批地招生。

 空军青少年航空班、海军青少年航空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全省范围内招生。

 招生范围:承德一中、承德二中、存瑞中学、承德八中(承德艺术高中)、双滦实验高中、高新区一中、鹰城一中以所在县区招生为主,面向全市招收部分考生;河北蒙古族高级中学面向平泉市以外的县区招收蒙古族考生120人;其他公办普通高中面向本县(市、区)招生;民办普通高中面向全市招生,面向省内其它市招生人数控制在30%以内。具体招生范围、招生人数按照2021年承德市普通高中招生表执行。

 四、优质高中指标分配生分配办法

 继续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实行优质高中指标生分配到初中学校办法,分配比例不低于当年招生的80%。2021年全市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不包括承德八中、河北蒙中)必须按照招生总数的80%将指标定向分配到初中学校,其它公办高中由县(市、区)自定。分配方案的制定,要依据本县(市、区)内各初中学校报名参加升学考试的学生人数,适当向薄弱校倾斜,按比例分配到初中学校(县城内非薄弱初中可以多校联合统一分配指标),划定各高中学校基准线,依据初中学校分配生分校录取。个别初中基准线以上生源不足的,可以降分录取,最多降30分;如果降分仍然录不满,指标上收,上收的指标用于招生范围内未被录取的志愿考生,按分数从高到低录取,补满为止。各县(市、区)要于6月20日前将省级示范性高中指标分配生统计表(附件5)向初中学校和社会公布,并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

 五、志愿填报时间和方法

 2021年考生填报志愿继续实行中考成绩公布后填报,时间为2021年7月1日9:30至7月4日16:00,考生登录“承德市教育考试招生信息平台”填报志愿。各学校要组织好考生的志愿填报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条件。必须由考生自主填报志愿,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替代、干扰甚至阻止考生填报志愿。

 普通高中志愿分两个批次:

 第一批:承德一中、承德二中、存瑞中学、承德县一中、宽城县一中、兴隆县一中、平泉市一中、滦平县一中、丰宁县一中、围场县一中、隆化县一中、双滦实验中学(招双滦区考生)、围场卉原中学(民办)、高新区一中(招高新区考生)。

 第二批:河北蒙中、承德八中、高新区一中(招高新区以外外的考生)、双滦实验中学(特长生)、鹰城一中、承德县六沟高中、丰宁实验中学、承实高中(民办)、承德文茂高级中学(民办)、承德福环高级中学(民办)、承德双桥卉原中学(民办)、承德晨曦高级中学(民办)。

 每个批次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依据考生志愿,按志愿批次录取。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特别慎重,根据所填报志愿顺序,一经被上一批次学校录取,将不再参加后续批次学校的录取。

 市外民办高中跨市招生的学校在我市实行自主录取,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方式等进行,不参与本市普通高中统一录取,但必须严格执行招生,不得超录取,不得录取我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成绩的学生。考生若填报了本市高中志愿并被录取,再到市外民办高中就读,将不予调档,造成不能注册学籍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市民办高中招生要按照承德市教育局2021年市域外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管理办法执行。

 六、招生录取原则和依据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依据是:(一)全省统一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6个科目和市级理化实验操作考试成绩(满分650分);(二)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省级示范性高中要求B等级以上(包括B等级),其他高中阶段学校要求C等级以上(包括C等级)〕;(三)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各类优惠照顾考生的加分项目如下:①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子女、因公牺牲民警子女,照顾20分;②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青年及侨眷高知子女;农村独生子女;一级至四级伤残人民警察子女,照顾10分;③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照顾5分。同时具备上述几项照顾条件的考生,只选择其中一项,照顾分数不累加。

 七、录取管理办法

 根据中考成绩和考生填报志愿情况确定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其它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根据报考情况可适当降低录取分数线。全市各高中学校的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市招生办具体负责统一录取。普通高中新生录取工作分两个批次进行,即第一批、第二批,录取时间为7月6日—10日。每个批次录取结束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参加下一批次录取。

 八、学生报到和新生学籍注册管理

 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持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且未向录取学校说明原因的,视为放弃入学机会,其他任何普通高中不得再录取并为其办理注册学籍手续。

 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确认的录取学生名单为学生注册学籍,不得为未经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录取的学生注册学籍。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为未经确认录取的学生转移电子档案。

 注册学籍。学生按规定报到后,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中学校要于2021年8月24日前将承德市普通高中新生入学登记表(附件7)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批备案,审批合格后,根据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安排,由学校负责导入招生结果,统一授予学籍,实行网上管理。所有普通高中应在9月1日前完成学籍注册网上提交工作。教育行政部门、招生管理和学籍管理部门应在9月30日前完成注册审核及电子档案转移。

 各学校要充分利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加强日常监管,严格实行“人籍一致、籍随人走”,强化普通高中新生学籍审核,确保招生、录取名单、学籍注册、实际在校就读相一致,不得为超招收的学生注册学籍。按照《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做好综合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2号)要求,对高中新生入学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学籍注册与实际就读是否一致,严查空挂学籍、无本校学籍实际在校就读等情况。

 九、招生宣传

 普通高中招生涉及到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广,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普通高中学校、和初中学校要建立严格的招生信息公开制度,要将招生范围、招生、分配生名额、加分政策和招生方式和录取结果等及时发布,纳入校务公开内容,加强宣传。要充分履行宣传告知义务,利用多种方式将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及时宣传到位,做到每一位考生和考生家长应知尽知。要密切关注招生舆情,积极回应社会热点和关切,对不实报道信息要及时予以澄清。

 市教育局统一制发了《承德市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告知书》样本(附件6),请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初中学校务必将《告知书》于6月20日前发放到每个中考考生手中,经学生、家长、学校校长或主管招生副校长签字后,上交到各县(市、区)教育体局统一存档,以待备查。

 十、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严禁普通高中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普通高中之间借对方名义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普通高中参与举办的民办普通高中以公办普通高中名义招揽生源;严禁公办普通高中以“帮扶”“集团办学”“联合办学”等名义参与民办普通高中招生;严禁普通高中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普通高中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普通高中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维护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统一性和严肃性,认真落实“严禁违规招生”要求,畅通群众举报和受理申诉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凡是违反招生规定的公办普通高中,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违规情节程度,对负责人进行约谈、通报批评和追究相关责任;对学校给予限制申报评优树模、调减招生、省级示范性高中黄牌提醒或直接摘牌等处理。凡是违反招生规定的民办普通高中,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退回招收的学生,退还所收费用;对学校给予警告,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直至撤销招生资格、吊销办学许可证。

承教通[2021]14号(高中招生)(2).doc ?

承教通[2021]14号(2).pdf

2021年湖北十堰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少儿升学# 导语2022年湖南怀化市主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实施方案已出炉,为了方便大家的查阅,下面 少儿升学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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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近年来,各地认真贯彻党中央、院决策部署,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和“公民同招”改革,深化中考改革和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取得重要成效,但仍有部分地方和学校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为进一步提高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营造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生态,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科学合理划定片区。各地要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常住人口学龄儿童摸底调查制度,加强生源分布情况分析,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目前还未实行划片免试就近入学的地方,要根据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行政区划、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招生片区范围;教育相对均衡的地方,鼓励逐步实行单校划片,合理稳定就学预期;教育不够均衡的地方,积极稳妥推进多校划片,并将热点学校分散划入相应片区,推进片区间优质教育大体均衡,确保2022年招生工作全面实行划片就近入学。已经实行划片免试就近入学的地方,片区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对出现学校布局调整、学龄人口变化较大等情况的,各地可在科学评估、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适当调整片区范围,提前向社会公布,并深入细致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二、规范报名信息集。各地要健全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推动各地建设和完善统一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加快推进区域内户籍、房产、社保等入学相关信息共享,逐步实现网上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切实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应当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等必要信息,严禁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信息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集学生相关信息。

 三、健全有序录取机制。各地要按照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总体要求,分别明确小学、初中学生录取的具体方式和规则,切实保障入学机会公平。片区内登记报名人数少于学校招生的,学校应全部录取;超过学校招生的,按照已明确的规则录取,其余未录取学生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相邻片区就近协调安排入学。实行小升初对口直升的,鼓励通过小学、初中强弱搭配等方式均衡配置教育。切实落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区域内薄弱初中的政策措施,引导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近入学。

 四、全面落实公民同招。各地要认真落实中央有关文件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和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的规定要求,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县(区)学生入学需求,所在县招不满且审批机关为市地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可以在审批机关管辖区域内适当跨县招生,不得跨设区的市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加强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招生管理,不得借民办学校等名义招收中国籍学生。

 五、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各地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招生管理,有序规范优质普通高中指标到校招生和省属(省级示范)、市属(市级示范)普通高中、高等学校附属中学招生,同步规范民办普通高中招生,持续巩固普通高中招生改革成果,进一步压减优质公办普通高中和民办普通高中跨区域招生,确保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期全面实现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各地要全面建立地市级或省级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录取网络平台,切实加强招生录取过程管理,严禁提前招生、超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招收借读生、收取借读费。严格落实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普通高中独立招生规定,严禁公民办学校混合招生。

 六、保障特殊群体入学。各地要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加快推进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或以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方式入学就读。各地要认真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完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不得要求提供户籍地无人监护等无谓证明材料;实行积分入学的地方要完善积分规则,切实保障符合《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条件的随迁子女能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认真落实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中考政策,对回户籍地参加中考的随迁子女,户籍地和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妥善做好考试招生报名服务工作,保障随迁子女能在户籍地顺利参加中考。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各地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切实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大力推进“阳光招生”,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及时主动公开招生入学相关信息,加强对主要政策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解读工作,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切实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严格落实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畅通举报申诉受理渠道,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招生行为。各地要将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作为解决招生入学矛盾问题的治本之策,优先改善、加快提升薄弱学校办学水平,为更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享有公平优质的基础教育创造条件。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本地中小学生招生入学实施办法,并指导地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切实抓好落实工作。

明年起,新生报名以房屋产权证为准!吴兴区2021年中小学招生政策公布

县市区教育局、十堰经济开发区文教卫局、武当山特区教育局、各普通高中、各中职学校、城区各初中:

现将《2021年十堰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十堰市教育局

 2021年5月25日

 2021年十堰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十堰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对象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对象为参加2021年中考并具有国网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对象为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批准的“3+2”学校(专业)招生录取对象为参加2021年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招生学校、招生及类型

 (一)招生学校及

 高中阶段学校包括普通高中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

 2021年十堰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总为38180人,其中普通高中招生为22840人(招生学校和分校见附件1);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为15340人(招生学校和分校见附件2)。

 (二)类型

 1.普通高中招生分为指令 、分配生、特长生、国际班四种形式。

 (1)指令

 指令 是市教育局下达各学校按照批次录取资格线必须完成的形式。十堰市一中、郧阳中学和东风高中在各县(市)招录的考生人数比例为指令 的20%(详细见附件3)。

 (2)分配生

 分配生是把部分优质高中一定比例的指令 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形式。分配生录取的范围是:中考总分在指令 生资格线下30分以内。

 十堰市一中、郧阳中学和东风高中在十堰城区的指令 中单列50%,根据城区各学校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人数,把招生分配到城区各初中学校(含郧阳区所属学校)(具体分配生见附件4)。

 (3)特长生和体育竞技生

 特长生是指普通高中学校招收部分在体育、音乐、美术方面有一定特长的考生的形式。特长生考试由招生学校自主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市招生考试院予以指导和监督,特长生、项目及相关工作安排详见《关于做好2021年十堰市普通高中学校招收特长生报名、测试工作的通知》(十招考发〔2021〕8号)。

 体育竞技生是指代表十堰市参加比赛被授予国家二级运动员的,或者代表十堰市参加比赛在省运动会、省中会、省青少年年度锦标赛个人单项取得过前六名、集体项目取得过前八名的。具体体育竞技生、项目及相关工作安排详见《关于做好2021年十堰市普通高中体育竞技生招生测试的通知》(十教发〔2021〕19号)。

 体育竞技生和特长生必须是经过各校组织的统一测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未参加测试或测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作为竞技生和特长生录取。

 (4)国际班

 国际班是经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具有中外合作办学资格的高中学校进行招生、中外合作培养的一种形式。

 2.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分三种类型

 (1)中职学校举办的技能高考升学教育专业;

 (2)高职院校与中职学校联合开展的“3+2”中高职一体化培养专业;

 (3)中职学校举办中等职业就业教育专业。

 三、招生范围

 十堰市一中、郧阳中学、东风高中指令 、国际班面向全市招生,分配生面向城区招生,上述三校和车城高中的体育竞技生面向全市招生。

 车城高中和柳林中学特长生面向全市招生,两校指令 均面向主城区招生。

 郧阳区一中原则上单列20%、郧阳区二中原则上单列30%面向主城区招生,未完成纳入郧阳区。

 丹江口市二中面向丹江口市和武当山特区招生。

 各县(市)其它普通高中面向本辖区招生。

 民办高中学校面向全市招生,被录取到民办普通高中的学生不得转入公办普通高中就读。

 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市内外招生。

 十堰郧阳区外国语学校初中部今年仍然视为城区初中学校参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

 四、招生批次

 (一)普通高中学校分为两个批次

 1.第一批次

 三所省级示范高中:十堰市一中、郧阳中学、东风高级中学。(志愿表上顺序依次为指令 、分配生、国际班)。

 2.第二批次

 (1)提前批:体育竞技生、特长生。

 (2)各县(市、区)一中:丹江口市一中、郧西县一中、竹山县一中、竹溪县一中、房县一中、郧阳区一中(面向辖区内招生)。

 (3)城区二批次普通高中:车城高级中学、柳林中学、郧阳区一中(面向主城区招生)。

 (4)民办高中:十堰郧阳区外国语学校、十堰京中实验学校、十堰龙门学校、十堰市龙泉黄冈学校、十堰市张湾阳光书院、华中师范大学附属武当中学、十堰天河英才高中、竹山县南山五福堂高级中学。

 (5)各县市(区)普通高中:丹江口市二中、郧西县三中、竹山县二中、竹溪县二中、房县二中、郧阳区二中。

 (二)中等职业学校分为三个批次

 1.第一批次:举办的技能高考升学教育专业的各中职学校;

 2.第二批次:举办的“3+2”中高职一体化培养专业的有关中职学校;

 3.第三批次:举办中等职业教育就业教育专业的各中职学校。

 志愿结构及每一批次具体类型见附件5。

 五、志愿填报

 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继续实行中考考前全市统一网上填报志愿。志愿填报分为模拟填报(5月30日至5月31日)和正式填报(6月1日至6月3日)两个时段,志愿填报工作在6月7日前全部完成。

 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志愿填报工作,加强志愿填报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努力提高上线考生志愿填报与录取结果吻合率。

 六、录取原则

 1.2021年十堰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仍实行传统梯度志愿形式,按“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每一批次学校指令 录取时首先按照第一志愿学校排队,再按招生、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分数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录取过程中按和1:1投档比例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满为止,第一志愿线上生源不足时,才录取第二志愿分数线上考生,依次类推。十堰市一中、郧阳中学、东风高中在县(市)录取的未完成纳入城区指令 。

 2.城区分配生录取时首先按第一志愿学校排队,再按分配生、降分幅度和分数从高到低录取。按照降分幅度录取后仍未完成的分配生,在生源范围内,不分学校,在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调档,分配生的录取两次调档合并后一次投档。为保证指令 足额完成和达到分配生条件的考生能够顺利被录取,指令 资格线上的考生只能按指令 志愿投档录取,所报分配生志愿无效。指令 资格线上考生因填报志愿不全而落选的不能参加分配生录取。

 3.体育竞技生由招生学校专项测试后择优录取(参考身体素质及文化课成绩),文化课须达到普通高中第一批次指令 分数线的50%。

 车城高中招收美术特长生原则是文化课达到普通高中第一批次指令 分数线的70%,专业成绩测试合格,再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招收音乐类特长生原则是文化课达到普通高中第一批次指令 分数线的70%,专业成绩测试合格,再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招收体育舞蹈类特长生的原则是文化课达到普通高中第一批次指令 分数线的50%,专业成绩测试合格,再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柳林中学招收特长生的原则是文化课达到普通高中第一批次指令 分数线的70%,专业成绩测试合格,再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竞技生和特长生录满为止,未完成的竞技生和特长生将纳入指令 。

 4.报考国际班的考生,必须填报国际班志愿,录取时按填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上国际班费用相对较高,录取到国际班未按学校规定时间报到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对于未完成的国际班,在未被任何学校录取考生中按分数、志愿排队依次递补,录满为止。

 5.录取考生分数相同时,实行以下原则:中考成绩总分相同时,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高者优先;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相同时,加理综和文综成绩,分数高者优先;五科总分相同时,有特长者优先。

 6.十堰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顺序是根据志愿表上顺序,从上到下、从前往后的先后顺序进行投档录取的,一个考生只有一次录取机会,被上一批次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得退档参加后续批次学校的录取。

 七、相关要求

 1.市招生考试院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一组织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网上录取、审签录取结果等工作。中等职业学校招录新生按网上录取和学校报名录取两种途径进行,待新生入学后统一办理注册手续。

 2.招生录取用集中封闭网上录取的方式,各高中阶段学校只能在相应批次规定录取时间进入录取现场。为稳定招生工作秩序,及时公开招生信息,2021年继续实行“三同时”的录取工作方式,即在公布考生成绩的同时,公布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第一批次三所省级示范高中的录取结果。考生中考成绩由毕业学校以中考分数条形式发给考生。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十堰市招生考试网查询录取结果等相关信息。

 3.各招生学校特别是有国际班的高中学校及民办高中必须提前公示招生、招生范围、办学形式、收费标准明细等,提高招生录取的透明度。

 4.各地要完善工作方案,严肃工作纪律,加强过程监督和管理,确保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公平。未经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任何地方和学校不得擅自超招生、降低录取标准招生或游离于招生录取平台之外提前报名招生。未在市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的学生,将无法取得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5.十堰户籍在外地参加中考,需回十堰就读普通高中的学生,参加中考所在地普通高中录取,并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后,可申请转入十堰相应等级的普通高中学校就读。

 6.各县(市、区)招生工作方案由各地教育局制定,并于6月16日前报市招生考试院。

  附件:

 1.2021年十堰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

 2.2021年十堰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

 3.2021年十堰市一中、郧阳中学和东风高中在县(市)招生表

 4.2021年十堰市一中、郧阳中学和东风高中在十堰城区招收分配生名额表

 5.2021年十堰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填报志愿表

2021年湖北宜城市义务教育统一平台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已发布

4月15日,吴兴区教育局召开2021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新闻发布会,《2021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发布。今年吴兴区招收小学一年级新生254个教学班,初中一年级新生185个教学班

01

新生类别更加明确清晰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根据相关规定,今年就读中心城区中小学适龄新生分为户籍生、非户籍生、政策安置生三类。

其中户籍生分为“户房一致”的新生(A表生)和“户房分离”的新生(B表生)

“户房一致”的新生包括:新生户籍与父母(新生本人)中心城区的房产同在一处的;新生户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中心城区的房产同在一处的(但新生本人及父母必须无中心城区房产,否则不予认定);因中心城区建设涉及家庭住房拆迁,符合享受拆迁安置入学条件的。

“户房分离”的新生包括:新生属中心城区户籍,但与父母(新生本人)中心城区的房产不在同一处的;新生属中心城区户籍,父母(新生本人)无中心城区房产的。

非户籍生(C表生)为“有房无户”的新生,即:新生属非中心城区户籍,父母(新生本人)持有中心城区房产的(其他亲属房产不予认定)。如提供由住建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简称“购房合同”),须同时提供全额付款。

政策安置生(D表生)是指符合条件的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引进人才子女、招商引资投资者子女、港澳台胞子女、华侨子女等,按相关政策规定统筹安排。

和往年一样,新生入学遵循“分类、按序划拨”的原则,按照“户房一致”优先,其他新生统筹的办法划拨。但需要注意的是,《2021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中明确,因中心城区建设涉及住房拆迁的家庭子女,在拆迁期间,须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并提供房屋拆迁协议,按部门有关拆迁安置就学政策统筹协调落实就读学校;在拆迁安置后,按安置地施教区域入学。

“因城市建设涉及家庭房屋拆迁的新生,属于户籍生,进一步理清了新生类别。”吴兴区教育局教育科科长秦岳鸣介绍说。

02

新增三个校区

市属新世纪外国语学校小学部停招

吴兴区2021年中小学招生显示,中心城今年新增爱山小学教育集团凤西校区(6个班270人)、湖州四中教育集团湖东校区(6个班300人)、华东师大湖州实验中学(6个班210人)。市属新世纪外国语学校小学部停招

和去年一样,今年吴兴区全面实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即同步开始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今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有:吴兴实验中学、湖州枫叶国际学校、湖州市吴兴区培文实验学校、湖州新世纪外国语学校(初中部)、湖州帕丁顿双语学校。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在统一平台报名,不能同时兼报。

民办学校录取时,对于符合报名条件的招生对象,当报名人数未满学校招生时,学校一次性全部录取。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时,实行摇号或电脑派位录取。小学摇号安排在7月中旬,初中在7月下旬,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如选报民办学校未被录取,符合条件的新生仍纳入公办学校招生范围,也可以再次选择一所有学位余额的民办学校报名。

03明年起

新生报名以房屋产权证为准

据了解,今年小学报名登记时间为6月14日至20日,初中报名登记时间为6月28日至7月4日。小学7月5日起可以查询审核结果,7月30日起可以查询录取结果,8月1日报到注册;初中7月19日起可以查询审核结果,8月13日起可以查询录取学校,8月15日新生报到注册。

新生户籍迁入、房产购置、相关政策安置、房屋拆迁安置等办理时间统一截止到2021年5月15日,逾期不纳入本年度招生范围。

需要提醒家长们注意的是,《2021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自2022年起,用于新生报名的房产以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为准,本方案发布之后签订的购房合同不予认定。“现在提前预告,为家长预留准备时间。”秦岳鸣说。

《2021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内容如下:

来源:浙里湖州、吴兴区教育局等综合

关于做好2022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小升初# 导语 从襄阳教育局了解到,2021年湖北宜城市义务教育统一平台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已发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央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省人民关于印发湖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襄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平台招生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深入推进依法治教,建立健全科学、明晰、便利的义务教育招生制度,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公平,促进学校均衡发展,提高便民服务水平和效率,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原则

 全面推行“阳光招生”,广泛宣传招生政策,严格执行招生纪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以方便广大群众为目的,科学设置各项工作程序,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

 (二)、整体推进,循序渐进原则

 2021年全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一律通过平台招生,平台上的数据是各校注册学籍、征订教科书、拨付公用经费、落实资助政策的依据,任何单位(学校)不得在平台外招收任何学生。

 实行统一平台招生是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政策的改革项目,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各项工作在原有基础上进行一些必要的调整完善。

 (三)就近划片、免试入学原则

 全市所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均按就近划片入学原则招生。市教育局和各镇(办)中心学校将综合考虑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及分布、学校办学规模、交通状况等多种因素,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划定服务片区,确保各片区之间教育基本均衡;民办学校在全市范围内招生。

 全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遵守并全面落实免试入学规定,任何学校不得通过考试选拔招生。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数时,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报名人数小于招生时,直接录取。

 三、工作目标

 (一)免试入学落到实处。实行平台统一招生管理,所有学校招收新生一律由平台根据家长填报的申请信息,进行大数据比对,按各学校划定的招生服务片区自动进行录取,让“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落到实处。

 (二)管理更加严格。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行管理,教育局将根据各学校办学条件、师资状况、班额要求等核批招生,平台按核批的录取,任何学校不得擅自突破招生,控制大班额。

 (三)招生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全市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将按照统一时间、统一要求、统一招生条件,通过平台招生,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提前招生宣传、预约登记、报名收费等招生有关行为。

 (四)便民服务高效快捷。平台招生尽可能简化招生流程,提高便民服务效率,在网络上办事,用大数据(户籍、房产、务工、经商等信息)比对,让数据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使办理入学手续更加便捷。

 四、工作任务

 (一)开发建设平台,完善基础数据

 襄阳市教育局开发建设全市义务教育统一的招生平台,并对接有关数据,完善公安部门户籍数据(包括户口簿、、居住证),房管部门房屋产权数据,卫健部门新生儿出生数据,市场监管部门的工商营业数据,人社部门的社保缴费数据等,利用大数据比对技术,实行自动确认招生对象。

 (二)完善划片方案,核批招生

 市教育局和各镇(办)中心学校根据政策延续性和常住人口变化、就学需求、办学规模和就近入学的原则,确定每所公办学校的招生片区,经市审批后向社会公布。

 2021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必须按招生,各校要根据服务范围、办学条件、师资状况等因素向教育局申报招生,教育局调查核实审批,向社会公布。城区(市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见附件1。各镇(办)中小学招生由中心学校统一申报,市直学校和志达学校直接向教育局申报。各地各校要严格按招生,任何学校不得擅自突破招生,全市小学、初中起始年级严禁出现55人以上大班额的班级。

 (三)确定招生对象,明确招生程序

 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15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儿童。初中招收2021年小学毕业生。

 城区(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对象除以上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有城区户籍。

 (2)监护人(或儿童、少年)房产在城区的儿童、少年。

 (3)流动人口具备以下条件的,可按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的原则到流动人口指定学校就读。

 ①已在鄢城派出所申领了居住证(或《湖北省居住证受理回执》)的;

 ②在城区务工就业,且法定监护人至少一人与所在工作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2020年9月前至今有效)或在城区经商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2020年9月前办理并至今实际经营)的;

 (4)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和在城区居住且符合《湖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的军人子女。

 城区(市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范围(见附件2)由市教育局确定并向社会公布,乡镇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由各镇(办)中心学校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具体招生程序如下:

 1、公办学校新生录取

 公办学校(小学和初中)招收新生,先由学生及其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如实填写申请信息,平台根据申请信息,先进行数据比对核实,然后再进行录取。录取依据主要看“两证”,即户籍证(户口簿)和房产证。根据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信息确定在哪个区域(县市、城区和乡镇)就读,根据儿童少年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信息确定在哪所学校就读。

 招生平台按批次依次进行录取,我市城区(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录取共分五大类(有城区户籍和房产;有城区户籍无房产;政策规定的优待对象子女;无城区户籍有房产;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若干个批次进行。

 平台对每一所公办学校录取时,系统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身份、户籍、房产等相关有效证件,运用大数据比对技术(公安部门数据比对户口簿、、居住证等,房管部门数据比对有无房产信息,市场监管部门数据比对营业资质,人社部门数据比对社保缴纳及务工信息等),对置换房、廉租房(公租房)、自建房、小产权房、租房以及经商和务工等情形的认定,还需提供若干后置条件材料(具体后置条件详见《宜城市2021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说明》)。比对结束后,按照批次先后顺序,依次自动录取,额满为止,平台录取过程和结果将通过平台向申请人推送信息。今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全程在线上进行,学生家长可以通过平台完成提交申请、咨询沟通、反映问题等操作。

 乡镇公办学校录取新生分两个批次录取:第一批次录取在服务区范围内有户籍或有住房的学生;第二批次录取其他类型的学生。

 2、民办学校新生录取

 民办学校录取新生同公办学校一样,先由学生及其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每生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提交申请,如实填写申请信息。平台根据申请信息确定录取形式和对象。

 登录平台提交申请时间结束后,当申请人数小于招生数时,提交申请的学生全部录取。当申请人数大于招生数时,用电脑随机摇号进行录取,全市统一时间、统一系统、统一程序、统一要求进行。凡已被民办学校录取并接到录取通知的学生,必须到录取学校就读。凡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可按照招生平台通知要求,改报还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参与调剂录取。

 3、调剂录取

 无论是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第一轮录取结束后,有剩余招生的学校,或者有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学生,由平台根据就学需求、申请条件、交通状况以及学校承载能力等因素,综合分析,进行调剂录取。不符合调剂录取条件的学生,尽早回户籍地申请入学。在实验小学、南街小学、西街小学、环翠小学、宋玉小学招生完成后,剩余未被录取的进城务工、经商等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可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自愿选择到鄢城办事处龙头小学、窑湾小学、腊树小学、白庙小学、铁湖小学、谭垴小学就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有序推进

 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统一平台招生已纳入襄阳市教育改革推进项目,此项工作涉及范围广,工作难度大,社会关注度高,项目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教育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关系到教育公平和社会稳定,全市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要在当地部门领导下,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加强领导,细化工作流程,强化责任担当,确保2021年平台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为加强对平台招生工作的领导,市教育局成立义务教育平台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张保华?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赵晓东?市纪委第四纪检组组长

 ?李保东?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国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成友?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杨道文、刘玉红、陈启华、彭天柱以及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各镇(办)中心学校督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成友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杨道文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胡俊、朱广云、程劲虎、刘通、裴尚华、刘全奎、陈诚同志为成员,具体负责全市整体方案设计,制定配套办法,政策宣传与操作培训,平台使用与指导等工作。各镇(办)中心学校和市直各义务教育学校都要成立平台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督学和校长是平台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地各校要严肃平台招生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加大平台招生政策宣传力度,引导学生家长按照要求和划片范围入学,防止盲目择校。各地各校要在全市整体框架下制定本地本校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流程,制定应急预案,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二)明确时间节点,落实各项任务

 1、宣传动员。2021年6月,召开全市义务教育统一平台招生工作推进会,总结交流平台招生经验,介绍平台功能及操作办法,部署全市平台招生相关工作。多渠道宣传义务教育统一平台招生政策,力求家喻户晓,皆知。

 2、审核备案。7月中下旬,教育局和各镇(办)中心学校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分别完善城区和各镇(办)所辖每一所公办学校划片方案。教育局负责审核辖区内民办学校办学资质,对各学校招生的申报情况进行实地核查,根据实际办学能力、条件、师资状况等因素审批招生。各地各校确定的划片方案及招生于7月25日前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录入平台。

 3、系统培训。今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一律在线上进行,学生和家长要通过“义务教育招生平台”完成提交申请、咨询沟通、反映问题等操作。因此,市教育局将组织全市平台招生系统性培训,通过召开家长会、现场直播、制作操作等方式,对学校教师、学生及其家长如何登录平台、填报信息、上传资料、咨询沟通、反映问题、获取录取结果等平台操作全流程进行培训。招生全过程要将“信息多跑路,家长不跑腿”的服务理念落到实处,同时,通过线上沟通交流,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4、申请报名。家长于2021年8月1日至7日登录“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选报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如实填写申请信息,根据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

 5、公布结果。平台将对报名信息进行大数据比对,对比对过程中产生的疑难问题进行实际核查,逐一解决,落实到位。8月底,由平台推送录取结果。

 (三)严肃招生纪律

 为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纪检监察和教育行政部门将组成专项监督组,对全市义务教育统一平台招生进行全面监督,对违规招生行为,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分别对责任人予以追责,因不作为、乱作为或违反招生规定而引发群体件,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2021年秋季城区(市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划片

 招生范围

 城关中学东线:丁家巷与宜城大道交汇处→丁家巷→汉江路西段→东街→南街→南街延伸线;北线:中华大道与丁家巷交汇处→宜城大道与观路交汇处;西线:宜城大道与观路交汇口→观路以东→观路与自忠路交汇处向西至鲤鱼湖;南线:鄢城办事处谭垴村、腊树村1组至5组、白庙社区、南河村、周岗村、木渠村。

 汉江中学西线:丁家巷与宜城大道交汇处→丁家巷→汉江路西段→东街→南街→南街延伸线;北线:宜城大道与丁家巷交汇口→宜城大道→宜城大道向东延伸线;东线:汉江河堤,含鄢城办事处窑湾社区;南线:燕京社区南边缘、腊树村6组至8组。

 宋玉中学南线:襄沙大道与自忠路交汇处向西至鲤鱼湖;东线:自忠路与观路交汇处向北→观路以西→宜城大道→宜城大道向东延伸线的以北区域;北线和西线:鄢城办事处龙头村、铁湖村、七里岗村、太平村。

 实验小学西线:北街口→自忠路→襄沙大道→宜城大道;北线:宜城大道;南线:北街口→北街→紫峰路→沿堤街→望江路;东线:汉江河堤。

 南街小学西线:北街口→皇城街→老津津商场西界线→老津津商场西界线向南的延伸线(含学府华庭小区);北线:北街口→北街→紫峰路→沿堤街→望江路。

 西街小学东线:北街口→皇城街→老津津商场的西界线→老津津商场西界线向南的延伸线(含荣豪国际和南街城市花园小区);北线:北街口→自忠路→自忠路向西延伸线;西线和南线:市区西、南边缘(不含鄢城办)。

 环翠小学东线:自忠路与襄沙大道交汇处→襄沙大道→宜城大道→盘岗渠→育才大道;南线:自忠路与襄沙大道交汇处→自忠路→自忠路向西延伸线;西线:市区西边缘(仅含鄢城办七里岗村);北线:育才大道→七里岗路→随南路。

 宋玉小学南线:宜城大道;西线:盘岗渠→育才大道→七里岗路向北延伸线;北线:随南路;东线:汉江河堤。

关注!河西区小学招生简章发布

各市(州)、东风场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等院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36号)、《甘肃省人民关于印发<甘肃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发〔2021〕66号)、《甘肃省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9〕89号)和《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教发〔2020〕10号)等精神,进一步完善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制度,继续做好我省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方式

2022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分为综合评价录取、中职升学考试录取和单考单招录取三种类型。各类型招生对象、报名、考试、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安排详见附件1、附件2和附件3。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是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招委会、招生院校、考点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和我省各项部署要求,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招生院校是本校考试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地各高校要在当地党委和领导下,加强对考试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考试安全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指挥,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察,确保考试招生顺利进行。

(二)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为确保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所有考生考前14天开始自行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如实填写《2022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考生安全考试书及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表》(见附件4),经本人签字后交考点学校留存。考生不得提供身体健康状况虚信息,对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考生及所在学校追究相应责任。

考前14天起,考生原则上不得离开甘肃省,避免去中、高风险地区和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主动申领“健康码”和“行程卡”,并持续关注“健康码”和“行程卡”的状态。

考生参加考试时须自备口罩,并在进入考点及候考过程中佩戴,考试过程是否佩戴由考生自主决定。考前一天将本人以及共同居住家族成员“健康码”和“行程卡”彩色打印在A4纸上随身携带备查(扫码方式见附件5)。本人以及共同居住家族成员“健康码”为非绿码或“行程卡”中有“*”标识的考生,须报告所在社区进行健康排查,若排查后符合考试条件,须提供考前3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参加考试。

(三)加强网上报名指导

各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要针对网上报名工作开展专项宣传活动。县(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要为不具备网报条件的考生设置报名场所并提供相关设备,指导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全力保障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报名工作有序进行。

(四)加强考试管理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高校要按照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要求,切实加强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管理,完善制度,周密安排,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考试要安排在标准化考场内进行,考场实行全监控、全封闭、全屏蔽管理。要落实考风考纪分级管理责任制,确保招生考试公平、公正。

(五)加强纪律要求

各考点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考场管理,严密组织考试,强化对考务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的选拔和培训。各中学要教育引导考生遵守报名、考试纪律,诚信应考,公平竞争。对考试招生过程中违规违纪的考生,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查处。涉嫌违规违纪的工作人员,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调查违规事实,依照《中国***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存在组织、买卖设备、买卖考题、*等以及帮助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处理。

三、****

单位: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

通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立功巷1号

邮政编码:730010

电话:0931-4636229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址:://.ganseea.cn

1.2022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综合评价录取实施方案

2.2022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中职升学考试录取实施方案

3.2022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单考单招实施方案

4.2022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考生安全考试书及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表

5.健康通行码和微信“院客户端”防疫行程卡二维码

6.2022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中职考试试卷订购表

7.2022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中职升学考试成绩数据库结构

8.2022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特殊群体考生报名登记表

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2022年3月29日

河西区小学招生简章发布比如:河西区天津音乐学院附属华夏未来艺术小学。

招生简章

我校是一所民办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市教委关于做好2022年天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和《2022年河西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现将我校招生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生条件

1、2022年小学入学的适龄儿童应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2、走读生招收河西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3、寄宿生招收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河西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4、失信被执行人在未履行相关法律义务前其子女不得报名。

二、招生

我校招生80人(其中寄宿生40人)。

三、收费标准

根据有关部门批准,我校学费收费标准为:每人16000元/学年(不含餐费等);寄宿生住宿床位费每人1200元/学年(不含餐费等)。

四、招生办法

河西区民办小学招生主要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预约

1、“2022年河西区民办小学网上报名预约系统”于7月4日(周一)至7月5日(周二)每天早8:00至晚上8:00开放。请适龄儿童家长在此规定时限内登录网址“://hxbm、tjhxec、cn/xx”进行网上填报,过时系统关闭不可填报。

推荐操作系统:Windows7、Windows8、Windows10;推荐浏览器:Chrome(谷歌浏览器)-版本:80+、Firefox(火狐浏览器)-版本:80+、InternetExplorer(IE)-版本:IE11、360浏览器(极速模式)-版本:11、0++。

2、自愿报名我校的适龄儿童家长登录“2022年河西区民办小学网上报名预约系统”之前,须认真阅读《2022年河西区民办小学网上报名预约系统填报须知》和学校招生简章,按照相关提示进行注册及信息填报,并预约现场资格审核时间。每名适龄儿童的号只能注册一次。

3、网上报名预约时,适龄儿童家长需根据河西区民办小学招生条件和适龄儿童实际情况,自愿填报一至两个志愿学校,志愿填报的顺序自己确定(请仔细阅读第三阶段随机派位录取规则)。

家长在规定的网上填报时间内(7月5日晚上8:00系统关闭前)只有一次对所填志愿学校进行修改的机会,系统会以最终的修改结果为准。7月5日晚上8:00系统关闭后,一律不可再修改任何信息。

为确保公平、公正,7月4日至5日网上填报、提交时间内公证处将监督整个网上数据保密工作。请家长根据实际自愿填报、提交,谢绝任何数据信息问题的咨询。

4、网上报名预约成功后,请适龄儿童的家长于7月8日(周五)早8:00至晚上8:00再次登录“2022年河西区民办小学网上报名预约系统”,下载并打印系统生成的“河西区民办小学现场资格审核预约单”(手机清晰拍照也可)。

第二阶段:现场资格审核

1、现场资格审核时间为7月9日(周六)和7月10日(周日)。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届时请一位家长(不带孩子)携带所需材料按照预约单上的具体时间、地点到第一志愿校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进门时,需出示预约凭证、健康码、行程码、测温入校,请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自觉维护现场秩序。

2、资格审核需携带的材料

(1)“河西区民办小学现场资格审核预约单”(打印或手机清晰拍照均可);

(2)河西区户籍居民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

(3)适龄儿童的出生证和父母的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我校寄宿制的天津市户籍适龄儿童,需携带居民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河西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需携带“五证”原件及复印件,“五证”具体要求参照《河西区关于办理2022年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小学入学登记手续的通知》。)

3、双胞胎或多胞胎儿童家长可自愿选择捆绑派位,在志愿填报时,双(多)胞胎所填志愿必须一致,并向学校现场提交书面申请。

4、现场资格审核时,适龄儿童家长一律不得修改网上报名时填报的所有信息(包括志愿学校等)。经学校审核通过后,适龄儿童家长对报名表进行确认签字,则报名成功。

第三阶段:随机派位录取

1、随机派位按照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对第一志愿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的学校,第一志愿填报该学校的适龄儿童直接入学;对第一志愿报名人数超过招生的学校,以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适龄儿童入学。

对第一志愿报名人数少于招生的学校,其剩余考虑第一志愿未被录取且第二志愿填报该校的适龄儿童,当此类适龄儿童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该校剩余招生时,适龄儿童直接入学;当此类适龄儿童报名人数超过该校剩余招生时,以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适龄儿童入学。

7月14日(周四)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现场派位,届时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证员、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民办小学校长、家长代表等进行全程监督,保证过程公平、公开、公正。

2、家长选择捆绑录取的双胞胎或多胞胎适龄儿童,随机派位时将编制为同一个号码。如该号码派中,则双胞胎或多胞胎同时录取;如该号码没有派中,则双胞胎或多胞胎同时不被录取。

第四阶段:通知录取结果

1、7月14日(周四)下午,我校用座机电话(号码:28277627、28277628)通知已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家长,其它电话通知无效;如7月14日(周四)下午5:00前未接到学校座机电话,说明您的孩子未被学校录取。7月14日(周四)下午2:00至7月15日(周五)下午5:00,家长也可登录“2022年河西区民办小学网上报名预约系统”查询派位结果。

2、已接到我校录取通知的适龄儿童家长,按照我校通知的时间和要求,办理缴费和相关手续。超出时限,不予保留录取资格。

3、7月15日(周五)至17日(周日)我校向已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家长发放《入学通知书》。

五、注意事项

1、“2022年河西区民办小学网上报名预约系统”是为了方便家长自愿选办小学、减少家长现场办理次数,尤其在疫情期间尽量避免人员聚集、提前做好分流的一种措施。

请家长务必仔细阅读《2022年河西区民办小学网上报名预约系统填报须知》,自主决策,正确操作,并按照预约时间到民办小学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完成报名工作。到校资格审核的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2、报名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需在公办小学同时登记、报名。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还可以回到所属公办小学,按照公办小学入学政策安排入学,保证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3、报名期间,因家长操作失误、所提供的信息或材料失真,而造成取消报名资格,其后果由家长自负。

4、请家长谨防不良信息误导、欺诈。

六、现场资格审核地点

天津市河西区围堤道85号(天津市河西区天音附属华夏未来艺术小学)

注:请按照《河西区民办小学现场资格审核预约单》安排的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七、咨询电话及咨询时间

咨询电话:28277627。

咨询时间:

6月29日-7月1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7月4日-7月5日。

上午8:00-晚上8:00

7月6日-7月8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文章标签: # 招生 # 学校 # 录取